万联网 , 叶秋香 , 2020-04-22 , 浏览:4518

近来,万联网记者发现上至国务院常务会议、商务部供应链创新试点新文件,下至各省市政策,“供应链金融”常被提及。


在首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17日印发的《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中,也重点提及了供应链金融。


(截图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措施》通知中提及,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在2月份发布的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措施基础上,北京市近日出台《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精准帮扶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


《措施》包括延长租金减免政策实施时限、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等9条措施。万联网记者了解到,此前早在2月5日,北京市政府就已发布实施16条帮扶措施,此次9条新措施,即是在16条措施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精准帮扶北京市中小微企业。


  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或将能助推“及时支付”与“确权”


记者注意到,《措施》第三条明确表示“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其中提到:“推广海淀区确权中心试点经验,发挥北京小微金服平台的统一接口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债务关系确权和促进供应链融资,加强确权中心与北京小微金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力争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超过300亿元。”


在此次疫情期间,供应链金融实现了对中小企业精准“输血”,其作用也在国家层面上被认可,《措施》中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而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做法也不言而喻。


此外,《措施》中提到的“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债务关系确权和促进供应链融资,加强确权中心与北京小微金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内容,这两个内容无疑涉及到两个关键—— “及时支付”与“确权”。


一直以来,核心企业和一些国企基于其在供应链链条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的情况比比皆是,人民大学商学院宋华教授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大企业、核心企业耍流氓,不确权、不及时支付已成为危害商业文明的重要现象。在他看来,在疫情的冲击下,产业中的核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当承担起扶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义务,而这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中主要表现为确权和及时支持(支付)。


此前2019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起草了行政法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表明了立法目的是要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在万联网供应链金融智库高级分析师许书川看来《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敦促核心企业要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其中及时支付能否真正落实,必须要有供应链金融的配套,缺少了供应链金融,及时支付很难在全国普及。


此次在北京市为扶持小微企业而推出的《措施》中,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同时提及“及时支付”与“确权”,无疑是找对了精准发力的方向。


记者了解到,在《措施》推出的同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改委主任谈绪祥介绍了已出台16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其中提到: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海淀确权中心已审核通过确权申请36笔、7700余万元。


此外,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617笔、301.06亿元,70%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强中小微企业续贷、首贷支持,首贷服务中心自4月1日正式运营以来,办理业务32笔、1.63亿元,续贷中心完成续贷审批953笔、55.21亿元。可以看得出来,北京市在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后盾”上做的不错。


最后,为便于更简洁明了地理解《措施》,特此附上来源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制作的“一图读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


(图源:首都之窗)


来源: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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