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 , 国家统计局 , 2021-06-07 , 浏览:37023

近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




其中,“供应链管理服务”作为“数字要素驱动业”大类下“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中类下的小类、“智慧物流”作为“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大类下中类被纳入《数字经济分类》,这意味着“供应链管理服务”作为一个新的行业业态、“物流”作为产业在数字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明确,也表明“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物流”数字化转型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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