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整理 , 万联网 , 2021-10-28 , 浏览:8526


10月27日,万联网记者获悉,国务院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会议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缓税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加强政策宣介解读,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骗取享受缓税政策。


除了这次的缓税政策,此前国家也一直对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提供了强力的支持。2021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称,决定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据了解,去年6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通知称,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为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央行等五部门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延期。该通知显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此外,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激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同一笔贷款(含以前已延期过的贷款)只能再获得一次人民银行提供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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