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导语

为什么美国的社会杠杆率那么低,这和美国的信用社会的环境和商业票据的发达有很大关系,在信用社会环境下,资信度高的企业完全可以凭借商业票据实现极低成本融资。为什么“通过多发货币,使市场利率下行,解决实体经济融资贵问题”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货币投放是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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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宽松货币政策无法化解“融资难”、“融资贵”困局

2008年以来,央行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宽松货币政策在拉动GDP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实体经济产能过剩的问题。产能过剩使实体经济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持续上升,由此减缓了货币的周转速度,使实体经济感觉资金紧了,于是央行就加大货币投放。但是,新增的货币又产生了新的产能过剩问题,形成产能过剩——货币周转速度减缓——投放货币——产能过剩的恶性循环。2020年末,M2货币余额已达218.68万亿,但实体经济中的中小微企业仍感觉融资难、融资贵。对于融资贵,有经济学家建言央行,通过多发货币,使市场利率下行,以此解决实体经济融资贵问题。这个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货币投放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存贷利差,由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这两者之差所构成,2019年8月前存贷利差为2.85个百分点。我们现在的存贷款基准利率是由央行所制定,也就是说,每次升息的时候,央行是把这部分成本转嫁给借款人的;每次降息的时候,央行是把这部分损失转嫁给存款人的,而银行业2.85个百分点的存贷利差却是不变的,由此形成中国银行业的垄断利润。由于单位成本没有改变,所以当货币总量扩大后,实体经济的融资总成本将随之增加。所以尽管总体利率似乎在下降,但实体经济却产生融资成本负担更重的感觉。2020年6月,国务院提出金融机构让利1.5万亿。目前存贷利差2.85%-0.5%=2.35个百分点。

许多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利用能够取得低成本资金资源(发行短融券、超短融资券、低利率贷款、股票增发等)的优势,一方面将货币资金通过银行理财或委托贷款进行套利,形成数十万亿理财资金“脱实入虚”的现状,另一方面却对供应商形成大量的应付账款。国家统计局显示,2020年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6.14万亿元,同比增长0.8%,1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6.41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呈现应收账款增幅大大高于营业收入,企业流动资产“渐冻症”状况日趋加剧。

M2/GDP比值被称为社会杠杆率,2012年已达1.82倍,之后仍持续上升,2020年已达2.15倍,社会杠杆率上升的实质意义是实体经济债务率的上升,融资总成本的增加。所以,宽松货币政策的操作只会刺激企业杠杆率攀升和加剧社会资金“脱实向虚”,并加剧了资产泡沫膨胀。中国现每创造一个单位GDP,需要央行投放2.15单位的M2,而美国只要0.88单位的M2就可创造一个单位的GDP,也就是说,2020年我们国家101.59万亿GDP 需要218.42万亿M2来支持,但如果按照美国的货币运行机制,我们国家则只需89.4万亿M2就够了,那么218.42万亿与89.4万亿M2之间的存贷利差就转化为实体经济利润了。为什么美国的社会杠杆率那么低,这和美国的信用社会的环境和商业票据的发达有很大关系,在完善的信用社会环境下,资信度高的企业完全可以凭借商业票据实现极低成本融资。

2. 培育商业信用环境,引导电票工具应用

针对企业应收账款增长减缓实体经济中货币周转速度的现状,国务院在2016年1月27号常务会议上提出,要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2月16号央行、银监会、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加大工业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

企业应收账款崎高的原因之一是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缺失所造成,因此,解决企业应收账款中的融资问题,需要确立信用工具,构建信用生态环境。央行2009年创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现正在成为国内实体经济的第三代融资工具。第一代融资工具就是银行贷款和常规的银行存兑、票据贴现,第一代融资工具凭借的是银行信用,融资成本较高;第二代融资工具就是央行创建的短融券、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信用债,第二代融资工具完全凭借企业自身信用,融资成本有所降低;电子商业汇票作为第三代融资工具,既可以借助银行信用,如电子银票;也可以凭借企业商业信用,如电子商票。商业汇票与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相比,其具有信用功能;商业汇票与短融券、超短融券相比,其具有支付功能,而信用功能+支付功能=货币的基础功能,亦即商业汇票具有货币基础功能,电子商业汇票其实就是一个电子货币。一张电子银票,凭借其银行信用用予直接支付而只需承担承兑环节的成本,省却贴现环节的成本;一张电子商票,出票人凭借其高资信度,将可实现零成本融资。

在此背景下,央行2016年8月下发224号文《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要求大力促进电票业务的发展。央行224号文的格局很大,意义深远,银行业曾有评论,央行224号文对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及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将会产生颠覆性的变革。

长期以来,企业和银行普遍是将商业汇票作为一项融资工具在使用,但因此会发生相应的融资成本,而如果能够充分地发挥其支付功能,则就可以省却融资环节的成本。信用其实是具有价值的,因此国外500强企业都很重视自身的商业信用品牌,以此实现零成本融资,而我们国内企业往往对商品品牌很重视,但却不注重培育自身的商业信用品牌。央行224号文主题是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但重点是促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应用,发挥企业的商业信用,推广电子商票的支付功能,并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集团企业为重点,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电票。现在,资信度高企业都趋向签发电子商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资信度低企业则采取向授信银行申请电子银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因此时仅需承担银行承兑成本。企业对银行贷款或票据贴现的需求自然趋减,对银行电票承兑业务则将大幅增长。因此,电子商业汇票的普及运用,将对未来实体经济的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并因商业信用价值的体现而降低融资成本。票交所统计显示,2020年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为2.98%,同比下降47个基点。

在纸质商业汇票范围内,银行机构仅可以为出票人提供保兑,亦即银行承兑;但在电子商业汇票范围内,银行可以为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收款人或背书人——任何一个票据行为人提供保兑,只要该被保证人在银行具有授信,被保证人只需承担相应的保兑费用,因此省却贴现环节的利息成本。大银行机构也可为小银行机构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使其增信后更易于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企业承兑电子商票,银行提供保证,经银行增信后的电子商票可在全国流通。银行承兑为第一付款人,风险资产权重100%;银行保证为或有负债,风险资产权重降低,节省资本。持票人借助保证银行的信用,可在给予保证银行授信的任何一家办理贴现,等同于银行承兑;贴现银行占用保证银行授信办理电子商票贴现,风险缓释后的风险资产权重仅需占用20~25%。如此,银行既可满足不同票据行为人的增信需求,也拓宽了银行业信用中介的业务范围。

应用电子商业汇票支付工具,降低融资成本的机制是这样实现的,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互联网支付功能,结合最长为一年的远期信用,形成货币功能。当未来企业电票账户普及后,出票人将经资信度高的承兑人(银行机构或企业机构)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直接以电子货币形式进行支付转让,收款人同意受让该电子商业汇票后,出票人即实现该票据期限的零成本融资;收款人受让该电子商业汇票并向其后手转让支付后,收款人的应收(前手)账款和应付(后手)账款即予结清,收款人在支付了后手应付账款的同时亦无须产生融资成本。以此类推,该项电子商业汇票若在供应链中实现逐级支付转让,所有持票人均借助承兑人的信用和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功能而省却了融资成本,并使整个支付链中的票据受让人的应收应付账款得以转销而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若票据受让人为中小微企业,即使持票向该项电票的保贴银行申请贴现,也可凭借票据承兑人的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而此较凭借自身低资信度项下的贷款利率更为低廉。

2020年两会上,央行行长易纲指出,“督促核心企业账款确权,推动应收账款更多使用权责清晰的商业汇票。”2020年9月,央行、银保监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业内视为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纲领性文件,文中多处强调了票据的创新与应用。

3. 票交所归集票据大数据,打造票据信用生态环境

未来的票交所将形成全国一体化的票据市场,届时持票企业将纸质票据交其开户银行托管后,通过银行网银终端和票交所报价系统向所有贴现银行进行定向或全市场报价,所有票据要素均转换为数字格式,借助电子化搜索、筛选功能,为引入竞价交易、撮合交易打下了基础条件,贴现银行只需在系统中设置可买入票据的属性、承兑人、期限、额度等相关参数后,由系统对适格票据自行买入,自动清算,将原人工审批流程转化为系统自动审批流程,由此大幅降低银行操作成本,并提升市场交易效率。持票企业将实现在全国统一平台上即时最低利率的票据贴现,长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的“贴现难”、“贴现贵”问题可望解决。

鉴于票据进入票交所托管后转化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仅限于在金融机构间交易,应退出流通而不再具有支付功能,转化为类似短融券、超短融券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属性。因此,在票交所转贴现的卖出方将不再承担被追索的票据责任,由此将大大节省转贴现交易卖出方的经济资本占用,继而降低票据融资成本,提升市场的流动性。

全国一体化的票交所将可运用票据交易系统产生的大数据,多维度、量化形式体现票据行为人的信用价值,如对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出票人、保证人的兑付履约行为向票据受让人提供充分的、客观的资信信息披露,倡导恪守信用的社会责任;将票据债务人兑付违约信息导入《机构信用代码证》中予以体现;对被追索人履行代偿责任后应予加分;对违约事件影响的量化随时间递减;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兑付必须通过票款对付的清算方式;对非票款对付项下的兑付签收不计入已结清发生额;对达到一定违约次数的债务人将停止其电子商业汇票的交易权利;引入社会征信服务机构,对所有商业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出票人、保证人的兑付履约行为进行公开评级,以此降低票据受让人的授信风险和授信成本,提升交易的便捷性,形成经济社会票据信用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