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 , 曹雪艳 , 2019-10-02 , 浏览:1809

9月30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拟注销相关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图源:国家邮政局官网)

 

公示显示,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拟注销以下七家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山东广通速递有限公司、海航货运有限公司、鑫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增益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冠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新疆威达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据公示显示,这7家公司注销的原因均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海航货运有限公司正是近年来风波不断的海航集团旗下企业之一(拓展阅读:失守的海航)。万联网记者发现,海航货运官网尚处正常运营阶段,官网显示,海航货运经营海航集团旗下9家航司腹舱业务,国内设置30家驻外机构,划分华南、华东、华北、西南、西北5大销售区域,业务范围辐射国内外近600个大中小城市。

 

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二十一条显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公告: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或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则“关于拟注销相关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中,监督方式部分已标注清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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