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欧智库 , 亿欧智库 , 2019-12-05 , 浏览:3046
供应链金融建立在核心企业信用向上下游扩散的基础之上,从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到供应链整体信用和债项自偿性的结构化评价。

许多人认为供应链金融的成功依托于风控,这种观点没有问题。但是,这里的风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谁进行核心风控。供应链链条中会有多家参与企业,如果想做到对所有企业进行一致风控其实是较难的,所以,需要分清企业风控的主次,找准核心企业进行重点风控;

第二,风控不能仅依赖于智能风控。目前,市场上虽然有许多智能风控公司,但是此风控主要服务于C端,企业风控技术目前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准确率较低。

而今年下半年以来,供应链金融频频登上了风口。

先是某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旗下资管产品踩雷34亿,后有中原证券等多家机构躺枪,闽兴医药对某三甲医院的应收账款转让,坊间将此“怪罪”于这些平台风控的不严,这没错,但如果把所有的风险事件最终归咎于风控,显然是一种避重就轻的和稀泥。

风控是人,不是神。尤其是在供应链金融中,风控要想面面俱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相当困难,一句“风控之责”并不能掩盖供应链融资本身存在的问题,相反却会给市场造成所有的问题都是因为风控不行,从而忽略了风险事件发生的本质。

以银行为例,这几年,很多人都开始指责银行的风控怎么那么差,明显的骗子都防范不了。事实上,我们再来比较银行过去五六年,发现五六年前的银行和现在的银行,在风控层面上无论技术还是人员结构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实质的坏账率却是十倍之差。

难道是因为风控技术变化了么?都不是,实质是天气发生了变化,大环境在变化,导致你微观层面无论如何怎么动作都是无效的,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天吃饭。在过去几百年历史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频率很高,黑天鹅事件层出不穷,如果都把这一揽子“脏水“都往风控头上泼,现实吗?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风险是核心企业

回过头再来看供应链金融,后者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风控?扯淡!

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相关机构的尽调、风控、业务管理缺失,只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成因之一,而非最根本的深层次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市场环境的变化。资质比较差的企业,利用供应链大量融资,与前几年的杠杆扩张有关,企业利用资金杠杆收购资产,实现自身规模膨胀,而后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快速扩张。一旦资产本身不能正常运转,带来良性回报,高成本负债就会出现窟窿,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供应链金融虽出身于银行信贷业务,但这些年在政策、技术等因素的推动下,电商平台、P2P网贷平台、软件服务商、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加入到供应链金融的蓝海之中,由此造就了其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传统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核心企业是产业链上信用等级最高、融资成本最低的主体,由它发起融资需求,能获得最佳的融资条件。

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关键角色,由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大都处于主导的地位,因此其成为供应链金融在运行期间的风险的核心变量。

因此,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下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上下游企业,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同时,由于核心企业是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和贸易活动的依托,核心企业的实力直接决定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存货价值变现能力。

换言之,核心企业规模越大,作假和违约所造成的影响也就越大,这就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核心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起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担保?

一方面,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积或自身负债超过了其承受极限,使得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另一方面,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交易各方的经营信息,甚至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下游合作商向资金方取得融资授信。 

事实上,核心企业带来的马太效应也让辐射圈越发集中,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广泛发展,领域里乱象丛生的情况屡禁不止,甚至可以说很多企业做的供应链金融纯粹就是“流氓加欺凌”,而与管理失控相比,更可怕的风险来自于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的共谋融资,一些核心企业利用与上下游在供应链业务上展开联合造假、违规共谋融资的行为。

银行遭遇真假应收账款

2014年3月25日,某股份制银行向武汉本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泰公司”)授信1亿元,并通过其对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分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原料分公司”)2014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发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作为授信中的质押担保。同日,本泰公司和银行分别出具了《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而武钢原料分公司也在《应收账款质押通知确认书》上予以了确认。

据银行方面称,武钢原料分公司以付款方名义在该确认书上同时预留公章及财务确认,而银行方面也就该宗应收账款质押办理了质押登记,登记文件中所质押的应收账款债券包括本泰公司对武钢原料分公司享有的金额2508万元的应收账款。

2014年6月2日,本泰公司和武钢原料分公司再次以相同模式质押了1254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办理了相应的质押登记。经过两次的质押,该股份制银行登记的应收账款债权质押规模达到了3762万元。

2014年6月4日,在3762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下,该股份制银行向本泰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然而,仅仅四个月之后,本泰公司对该笔贷款的利息偿还就出现了问题。当年10月21日,本泰公司由于拖欠银行利息9万多元被银行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为了对贷款追偿,该银行也将武钢原料分公司和其母公司——武钢资源公司告上了法庭。

蹊跷的是,尽管本泰公司的贷款事实被认可,但是武钢原料分公司和武钢资源公司却称,两家公司并没有和本泰公司签订过原材料供销合同,也未在《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应收账款质押通知确认书》及《询证函》上签字盖章,银行所主张的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

由此,对于武钢原料分公司和武钢资源公司在本泰公司涉及银行贷款上的账款质押责任成为了三方争议点。

实际上,本泰公司仅仅是应收账款贷款纠纷中的一例。作为在供应链金融和小微企业贷款中被广泛应用的一种贷款增信模式,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被不少企业通过造假钻了空子,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中,以核心企业总授信来做上下游供应链金融时,贷款主体是上下游小微企业,但是评价体系却是以核心企业为主,并且由核心企业对贷款实行担保。

可以看到,应收账款真实性的鉴定是供应链金融产品中的重要环节,然而现实中爆出的应收账款造假数不胜数,踩雷的机构覆盖银行、信托、证券、私募和保理公司等,任何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等持牌金融机构其风控如何严格,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暴雷。究其原因,应收账款真实性鉴定需要非常严格的鉴定流程,中间造假的方式多种多样,需要取得并核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验收单、回款单、开票以及相关审批记录等等,以明确应收账款金额,更关键的问题是其中还涉及机构人员的道德风险。

上述案例中,责任主体是银行吗?银行风控就该背锅?笔者并不这么认为,在应收账款资产包中,有可能前期是真实的应收,在取得机构信任后,在接下来的应收中出现造假,另外也有真假参半的情况发生,使众多机构难以辨别,防不胜防。

联合做局,防不胜防

2018年3月,中国华信董事局主席叶简明被有关部门调查,前者以虚构交易、信用证上下游循环套现做大流水建起的集团帝国终轰然倒塌。

人设神秘且成功的叶简明利用其高明的洞察力,先是购置数套房产拉拢高管,然后提出“经济共同体”的概念在管理层内部做足关系建设,实质却是华信及其子公司以提供给下游更低廉的价格切入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用信用证在子公司中循环套现。“把业务串一串”,流水不断做大的同时提升企业授信额度。

同年8月,华信旗下上市公司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信也因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称公司存在大量逾期,*ST华信2017年会计年报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也无人可保证是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上在2016年12月,华信就曾因虚假交易涉入日照港集团原董事长杜传志受贿案。

业内人士表示,供应链融资主要依托的是核心企业的信用,但不少核心企业都是大体量公司,往往存在大企业病,内部管理存在失控,所以有可能出现大企业内部和上下游一起勾结、虚构往来凭空融资的情况。

供应链金融有一个特征是循环走量,涉及的规模很大,笔数很多。像电商平台,其与下游的供货商一年应收账款的规模可能高达几十亿元,其底层资产的数量小的也有数百笔,多的可能上千笔,这种情况是不可能每一笔都去核实的,只能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更多是看核心企业的信用。

有时机构要确认的只是一个供应关系,如果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联合造假,甚至核心企业出具真的确认函,双方就可以凭空搞钱,这种融资业务既不用核心企业提供担保,不会计入或有负债,也不会产生实际的负担,因为合同和金额最终能还上就行,于是这些融资业务就打着供应链的名义不断循环,这种情况下,机构确实比较难查出来。

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尽管双方在规模上可以造假,但在供应关系上却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撇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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