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万联网曾对此进行深入报道【拓展阅读:商务部等8部门发文,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再迎新阶段】 。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时隔两日,商务部等8部门再次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截图来源:商务部网站)
通知明确复制推广三大主要内容
《通知》提到,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8年以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组织55个城市和266家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记者了解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是2018年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要求,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最终在2018年10月确定下266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试点开展一年多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因地制宜优化供应链发展环境,各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要求,《通知》明确提到要复制推广包括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等三个方面主要内容。
首先在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方面,《通知》提到要完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供应链跨区域协同、构建供应链工作新载体、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优化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通知》还提到要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包括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供供应链一体化、专业化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在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方面,《通知》提及了推动供应链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供应链发展新模式、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以及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等具体内容。万联网记者注意到,这与日前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中提到的“试点五大工作任务”要求高度重合,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试点工作进行一年多以来,各大试点城市与试点企业的主要发力方面所在。
《通知》表示,借鉴学习和复制推广上述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于促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探索经济新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12类典型经验36个试点主体被第一批复制推广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在商务等8部门此前印发的“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试点城市”与“试点企业”的职责作用给予肯定,并有着多个重点要求。在此次《通知》中,商务部等8部门更是在肯定试点的作用的同时,更是挑选出第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复制推广。
从通知相关附件中,记者注意到,围绕着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三大主要内容,商务部等8部门首先总结了12类典型经验做法和36个试点主体进行第一批推广。
在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方面,附件指出了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等15个省市地方在完善试点工作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供应链跨区域协同、构建供应链工作新载体、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优化政策支持上的五类典型经验。
在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上,附件指出了欧冶云商、九州通医药在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厦门建发、物产中大、浙商中拓、怡亚通、传化智联、江苏物润船联在提供供应链一体化、专业化服务方面的具体做法经验并予以推广。
在加强供应链技术与模式创新方面,也有着五大类经验做法。其中菜鸟供应链、联想集团、中国移动、盒马生鲜在推动供应链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上的表现得到认可;在创新供应链发展新模式上,国家电网、海尔集团、浙江吉利的做法也被认可;青岛双星、酷特智能、云南云天化在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发力;苏宁易购与超威电源在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上的经验也被推广。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招商银行作为唯一一个金融机构,其在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上的经验做法得到商务部等8部门的认可,其具体经验做法也因此复制推广。
第一批优秀试点经验得到了复制推广,相信第二批、第三批甚至更多的优秀试点地方与试点企业的经验推广也不会太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试点的优秀经验做法的复制与推广,将有助于我国更多企业与地方借鉴学习,也将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叶秋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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