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万联网记者在深圳市宝安人民政府网发现,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宝安区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宝安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等系列政策文件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宝安区政府网)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这些系列政策文件包含了制造业、商贸物流业、金融业、优化产业服务保障以及相关的编制说明。其中,在金融业方面,宝安区发布了《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可谓是亮点颇多。
近年来,随着国内各大城市纷纷把金融业列入“头号工程”,金融资源竞争呈现白热化态势。2018年,宝安区印发了《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效期为三年,于2021年4月份到期。在这个实践探索的过程中,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随着宝安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宝安区不仅找准了新的定位,还明确了更高的使命:一是携手前海共同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新中心,二是打造世界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三是打造西协桥头堡、珠江口东西岸联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引擎,探索建设宝安湾国际金融中心。
在此基础上,宝安区结合实际,对之前的《实施办法》进行优化升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包含了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金融机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金融机构高管人才奖励、增强金融服务效能奖励、协助金融招商奖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奖励、行业研究机构与行业协会落户奖励、金融行业活动补贴、 金融专业人才保障等9个方面,不可谓不齐全。
例如,在金融机构落户奖励中,《措施》明确提到,对新落户的金融总部企业,按实缴资本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与此同时,万联网记者发现,面对正在蓬勃发展的供应链金融领域,宝安区也有相关奖励支持:对新落户的供应链金融企业,按实缴资本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按实缴资本1%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措施》增加了对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类的企业和项目的支持政策,支持金融科技创新。明确金融科技企业的定义和支持范围,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引进落户、产业空间等给予支持,对高素质的金融科技人才给予奖励和补贴。对金融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给予启动资金支持,按既定目标的经营成效、对宝安区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绩效奖励。设立金融科技创新类奖项,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开展金融创新。
不难发现,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周边优质的配套服务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空间,宝安区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机构落户的吸引力,引导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打造出极具宝安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此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据宝安日报报道,5月8日,宝安举行2021年重点产业招商系列活动第二站——生产性服务业专场,活动当天,宝安发布了《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八个方面措施,对落户宝安的区外总部企业、金融业、专业服务业、软件信息业及其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予以奖励,其中明确对落户宝安的金融总部企业按照实缴资本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可见,宝安区对金融类企业正给予强而有力的支持。
以下附上《宝安区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原文:
罗艳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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