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正式上线国内期货市场首个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大宗商品仓单流通性强,已成为重要的资产类别,在加快贸易流通、便利资金融通、服务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等方面大有可为;而建设和完善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将为保障仓单货权安全提供了一个可靠路径,能有效遏制开具虚假仓单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国内首个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的上线,为仓单持有人在获取电子查询报告等相关信息提供了便捷,同时,还可以凭品种、仓库、仓房、垛位4项登记要素条件,查询验证是否存在郑商所登记的标准仓单。这种“撞库”模式查询,既能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又能有效防范虚开仓单的风险,具有一定创新性。
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公司以及贸易企业等,也可以利用该系统进行贷款融资、大宗商品贸易前的尽职调查,核验交易对手的质押物或商品是否是期货市场标准仓单货物,以防范融资和贸易风险。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曾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根据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便对商品期货交易场所的标准仓单登记职能进行了规定,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仓单由期货交易所“认定”修改为“登记”,并规定交易者有权查询与其接受服务有关的重要信息。
近期,市场上多起场外非标准仓单质押风险暴露。业内人士表示,以往市场上开具虚假仓单进行重复质押或“一物多卖”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削弱了市场信心,加剧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建设和完善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则能够有效遏制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商业银行、贸易商、仓库等多方市场主体也应共同参与,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也需要支持,发挥商品期货交易所金融基础设施的登记职能作用,共同塑造良好的市场诚信环境。
“上线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是落实上述法规和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利于加强金融集聚效果,推动期货现货融合发展。”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定表示。
郑商所总经理鲁东升表示,建设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通过登记方式对标准仓单权利状态进行公示,有利于保障标准仓单货物权属安全,维护仓单持有人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为市场增信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市场主体以标准仓单为基础标的开展现货和衍生品交易,防范交割风险,丰富大宗商品价格信息数据,为期货市场监控监测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鲁东升介绍:“通过查询了解仓单货权状态,给仓单贸易带来保障,继而有利于提高大宗商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下一步,郑商所将发挥好大宗商品仓单登记的基础设施优势和制度优势,持续优化完善标准仓单登记查询功能,发挥标准仓单联通现货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努力打造重要的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
据悉,标准仓单登记查询系统已于5月19日起面向部分用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用户反馈良好。正式上线后,期货市场用户均可登录郑商所电子仓单系统进行查询和授权。
内容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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