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 山东省财政厅 , 2022-11-23 , 浏览:4665

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模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多次出台政策鼓励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扶持中小微企业。

 

为推动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11月17日,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提出通过扩大支持范围、优化奖励机制、支持平台建设等措施,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在扩大支持范围方面,山东提出重点聚焦“十强”产业、现代流通体系和“四新”经济领域,对符合省“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积极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均纳入奖励范围。

 

在优化奖励机制方面,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财政政策激励:

 

1、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减少应收账款确权时间,降低确权成本。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确权金额和同比增速排名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向下递补。

 

2、加快应付账款票据化。对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的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奖励,单户最高100万元;对商业汇票签发量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1%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商业汇票签发量和同比增速排名有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商业汇票签发量向下递补。对金融机构贴现的核心企业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3、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对供应链票据年度签发量排名前20的企业,省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4、支持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对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山东省平台,最高给予省级一次性财政奖励500万元。

 

5、推动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应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优化考核机制,为专项信贷产品创新、票据融资便利化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要大力开创新产品、新服务模式,为供应链票据提供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再贴现专项额度,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已贴现供应链票据优先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对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和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

 

财政奖励申报主体方面,包括山东省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获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以及供应链金融业务突出的金融机构等。

 

内容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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