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网站于7月8日晚公布一起农商行因金融许可证问题被警告处罚的信息。
(图片来源荆州银保监分局)
公告显示,被罚原因为:荆州农商行马山支行因金融许可证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金融许可证失控未及时报告、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
(图片来源临汾银保监分局)
另外,公告指出,付清香对荆州农商行马山支行因金融许可证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金融许可证失控且未及时报告、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荆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依法作出警告处罚。
高琼对荆州农商行马山支行因金融许可证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金融许可证失控且未及时报告、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荆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依法作出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银行因金融许可证丢失、不尽责被处罚的现象屡屡发生。
据万联网记者了解,早在去年4月份,建设银行霍州东大街支行金融许可证遗失后,没有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随后,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并对建设银行临汾分行副行长王云龙处罚款5万元,对原建设银行霍州鼓楼东街分理处时任主任秦维国警告处分。
而今年6月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河支行金融许可证管理不尽职,黑河银保监分局对该支行罚款3万元。
金融许可证是银行依法经营金融业务的重要依据,金融机构“无证经营”的风险不仅仅是误导消费者,其对金融机构本身的负面影响更大,往往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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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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