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中国政府网)
此前,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几年,部分省市相继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
万联网查询发现,北京、广州、重庆等市在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的过程中收效甚好:
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广州市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仪式上现场办理2笔动产抵押登记,并向2家企业现场发放动产抵押融资业务出账通知书,融资金额共计2.8亿元。
同月,重庆启动重庆市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试点近1个月以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5月31日,重庆市四类动产抵押登记累计发生305笔,比2019年同期的197笔增长了54.8%,且无抵押登记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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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在省市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正是因试点效果显著,国常会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
具体来看,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实行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1、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管是登记主体,还是查询主体,统一的登记系统,都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2、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和应收账款,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统一由人民银行承担后,金融机构等交易主体可及时、全面地了解中小企业的担保状况或交易状况,信息的透明将会大大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
3、解决多种担保(或重复担保)并存时受偿顺位的司法难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多种担保(或重复担保)并存时,除法定优先受偿的外,其他的担保权利将根据担保登记的时间先后及有无来确定受偿顺位,各交易主体对自身权利的实现可进行准确预期。
相较各省市开展的试点工作,全国性质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将更有效地解决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为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切实提升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信贷可获得性。崭新的动产担保融资局面已经打开!
曹雪艳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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