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采访 , 宋华授权 , 2021-03-22 , 浏览:6390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今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其中,“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作为具体举措之一,首次“登堂”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在解决中小微融资方面的作用已经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针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和风险管理,《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华先生,万联网经宋华教授授权,将该采访稿全文刊出,供业内人士参考。


采访稿全文篇幅较长,本文为上篇,主要围绕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和问题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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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供应链经济和供应链金融三者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系?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供应链金融扮演怎样的角色?


宋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提出,指的是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发展既是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界定,也是对我国产业发展模式新要求。这是因为国内大循环指的是将我国的经济模式逐步从原来外向型发展转向国内大循环发展,而国内国际双循环指的是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与合作,提升中国经济和产业的整体质量。


然而,应当意识到的是,这两个循环的核心不仅仅是形成两种经济发展形式,而是创新一种崭新的价值流,即能够将价值创新——价值传递——价值实现三个阶段形成不断螺旋上升的体系,而在实现这一状态的过程中,需要高度协同、整合国内国际各个不同的参与者、经营环节以及资源,有效衔接供给侧和需求侧,实现产业价值的共创,实现产业发展的高质量、稳定和可持续。显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产业达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高质量,即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效益显著,产业的竞争力能够不断提升;二是高效率,即能够以最低的代价和成本(这里既指经济意义上的成本代价,也包括社会成本代价)实现产业的高质量运行;三是高敏捷和高韧性,即能够迅速应对各种因素导致的不确定,保证国内和国际经济循环的持续、稳定,有效防范产业链面临的潜在的风险,防止产业中断。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上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三角”目标呢?这就需要供应链作为手段和支撑。供应链原本是微观企业间层面的管理体系,它指的是规划和管理供应采购、转换(即加工生产)和所有物流活动,尤其是渠道成员的协调和合作,包括供应商、中间商、第三方提供商、客户,从本质上讲,供应链管理是对企业内外供应和需求的全面整合。显然,虽然供应链开始着重于微观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但是它却强调组织间的协同合作,以及全流程的整合管理。因此,随着供应链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供应链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微观企业,而是整个产业。


如今我们对供应链的理解更多地站在产业层面,这也就是问题中提及到的供应链经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状态呢?严格意义上讲,它是以客户需求或产业价值为导向,以提高效益和效率为目标,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赋能作用下,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交付等的全过程企业间协同组织形态。将产业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各项资源融为一体具有集成创新、创造价值、共享共赢、跨界融合、同时又高度专业分工特点的新型组织方式。这一创新性组织方式的形成,必然就能实现国家提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所要实现的“三角”目标。因此,可以认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而供应链是实现这一方向和目标的手段。


就供应链来看,无论是微观意义上讲的供应链,还是产业层面谈论的供应链,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四流的结合,即交易流(组织之间、产业环节之间形成的交易过程或价值创造过程)、物流(组织之间、产业环节之间形成的价值传递过程)、信息流(组织之间、产业环节之间形成的价值发现过程)以及资金流(组织之间、产业环节之间形成的价值实现过程)。这四流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中资金流是供应链中重要的维度和要素,它决定了供应链运行的健康与否,进而最终对产业价值的实现产生作用。而供应链金融是保证良好资金流的重要方式,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集物流运作、商业运作和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它将产业中的各个参与主体,诸如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实现了用供应链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发展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供应链是开展金融活动的基础,没有坚实的产业供应链就没有供应链金融。同样供应链金融又能助力于供应链的建构和发展,因为良好健康的资金流动能够有助于供应链稳定持续发展。而供应链与金融的结合最终能够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现。


从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产业供应链,进而实现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是金融服务产业,保障产业顺利运行的基础。也正是因为如此,需要看到的是供应链金融追求的是让产业供应链中的参与者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取产业运行的要素,即资金,从而让产业运行实现高质量。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中小微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何让他们有效地嵌入到供应链中,如何有效地在适合的时间、获得适合数量的资金,这是保证产业供应链有序进行的关键,否则不仅供应链经济体系难以建立,双循环经济模式的实现也将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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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如何?


宋华:要理解我国供应链发展的现状,就需要从历史的眼光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阶段和模式,以及相应阶段模式存在的挑战。中国供应链金融肇端于2001年左右,当时主要是商业银行在推动一些产业金融业务,其先驱主要是深圳发展银行,即如今的平安银行。应当讲,商业银行的出发点很好,试图结合贸易往来和流动资产来解决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从而解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一阶段的主导型金融产品主要是应收应付类(如保理、反向保理等)、存货仓单类(如存货质押、仓单质押等)以及预付类(如保兑仓)。然而,这种直接由商业银行主导推动的供应链金融,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特别是到了2012-2013年期间,爆发了巨大的风险。最为典型的是暗保理事件的集中爆发,以及以“上海钢贸案”、“青岛港事件”为代表的存货融资诈骗。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商业银行,并不真正渗透到产业链中,对产业运行的规律并不掌握,同时也没有实际掌控资产,因此,一旦出现经营不良,甚至恶意违约骗贷,往往不能及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商业实践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的企业不配合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和管理,因此,即便商业银行察觉到了风险,止损或处置的能力非常弱小。


到了2010年,特别是上海钢贸案和青岛港事件发生后,商业银行意识到了自身推动供应链金融的挑战和风险,从而慢慢地转变了产业金融的做法,从“前台”退到“后台”,通过与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合作为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客户提供资金。可以说这是供应链金融的进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业金融的风险由龙头企业承担,并且这类企业往往在产业链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业务也非常熟悉,而银行只是凭借龙头企业的授信来开展业务,因此,有效地规避了第一阶段产生的问题。


到如今这种模式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产品,但是,这种模式到了2017-2018年也出现了巨大挑战,这种挑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这种模式过于依赖龙头企业的强势地位,而中国的产业中有着大量的生产制造企业,他们很难说是龙头企业,但是也有供应链上下游融资的需求;二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随着企业逐渐认识到金融的重要,慢慢地异化了供应链金融,我把它称之为“流氓供应链金融”,亦即故意拖欠供应商资金,延长账期,转身凭借自身从银行获得的优惠资金以所谓的供应链金融用相对较高的利息提供融资,实际上是在做“二银行”,这种行为应当讲较为普遍,引起了很多上下游,甚至是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反感;三是如前所述,供应链涉及到多级,在商业实践中,与龙头企业打交道的一级供应商或客户往往不需要融资,所以使得供应链金融成为了低频服务,但是往往需要资金的多级供应商或客户又享受不到供应链金融。因此,供应链金融在这一阶段走到了瓶颈。


2018年以后供应链金融进入到了多模式并行的状态,一方面,传统龙头企业主导、商业银行协同的供应链金融仍然在广泛实施;另一方面,一些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或形态也开始显现,并逐步在探索。这些新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些企业开始摆脱龙头企业主导的形式,转而从发展产业网络平台入手供应链金融,这种模式有多种方式,有些是由产业的龙头企业挑梁,联合产业合作伙伴共同推进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的产业运营服务和供应链金融,最为典型的代表便是欧冶云商、华能大宗等。有些是直接搭建产业服务平台,通过有效连接众多的上下游开展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还有些则比较特殊,是通过资本牵引,推动产业供应链网络和平台的建立,进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诸如蓝源资本打造的众陶联等平台。


二是这一阶段金融科技开始渗透到了供应链金融中,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逐步将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结合,来防范供应链金融中潜在风险。目前这些新的模式尚未达到成熟,仍然处于探索过程。这是因为不仅产业网络如何有效构建、如何产生价值吸引力尚需摸索,而且其与金融的结合点,特别是科技究竟如何解决产业供应链中遇到的障碍和难点,科技能解决什么不能解决什么,这些问题都非一日能解决。而且这一阶段虽然出现了供应链金融模式百花齐放的状态,但是也蕴含了巨大挑战,这种挑战表现为金融秩序面临着规范的要求,随着供应链金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开始出现很多企业越位直接从事资金借贷,甚至将供应链金融看作是收益的重要来源,以至于人人皆谈供应链金融。此外,在制度政策不甚完善的状况下,无论是采用何种模式、何种科技手段,仍然无法解决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管控问题。


应当讲,2019-2020年以来,供应链金融面临着发展的第四阶段,最为典型的标志是2019年银保监下发了“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155号文)和2020年人民银行会同其他七部委下达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226号文)。这些文件的出台,不仅意味着监管部门开始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而且也对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的作用和行为提出了要求,此外,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也进入到了发展行列(诸如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但是,这一阶段究竟会发展出什么新的模式,能否真正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认为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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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供应链金融存在着哪些问题?


宋华:我国供应链金融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迄今为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供应链金融已经作为产融结合的重要形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不容置疑的是如今却已经进行入到发展的十字路口,进入到了瓶颈期。主要表现是供应链金融各方都非常努力,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但是各说各的话,无法形成协同,使得供应链金融停留在理念或口号上,始终无法落地。


具体来讲,产业端企业有着强烈的动力推动供应链金融,特别是很多企业的上下游面临着融资的巨大需求,但是却往往无法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核,吻合他们的风控体系,其结果无法对接资金。在金融端商业银行从内心出发也想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甚至有些银行已经将供应链金融列作银行的重要发展战略,但是却发现要么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低频业务,无法实现业务的长足发展,要么对接的企业和借款方无法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其结果发现供应链金融对于银行来讲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在管理端从中央政府到各地政府这些年不遗余力地呼吁解决中小微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也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降准、展期、提高坏账容忍度,甚至最近也出台了一些加速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支付的措施,但是总觉得拳头打到了棉花上,有力却成效甚微。究其原委,主要的原因在于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还是从产业端看,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与金融活动相关,很多产业企业将眼光聚焦到了金融上,认为这一领域是实现超额利润的良好途径,而忽略了供应链金融的目的不是金融活动本身,而是通过帮助上下游企业加速资金流,稳定供需关系,形成产业供应链的协同运作。更有些企业如同前述,将供应链金融作为压榨、盘剥上下游的新工具,从而使得供应链金融在合作伙伴中“恶名昭著”,很多大型企业的上下游对龙头企业推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非常反感、抵触,反而认为供应链金融进一步恶化了公平的商业环境;


二是有些企业难以展现业务的质量和供应链运行的稳定,使得供应链金融的前提丧失。供应链金融一定是以良好的供应链质量和运营稳定性为条件,没有这些要素的具备,金融必然转化成巨大风险。客观上讲,很多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或者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在这种状况下供应链金融将会面临挑战,也无法运用供应链金融来缓解资金压力;


三是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强大的协同合作网络,使得资源的对接和整合产生障碍,也迟滞了供应链金融的开展。这主要是企业与企业相互之间不能高效分享信息、协同运行,没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供应链,而供应链运营和管理都不存在,何谈后面的金融。


其次,从金融端看,同样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金融机构过于关注资金借贷,而忽略了供应链金融不仅仅是融资服务,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杠杆,帮助产业优化资金流;二是大多数金融机构缺乏对产业的深入了解和研究,特别是商业银行总是以传统的风控眼光看待供应链金融,而且总想以传统标准化产品(如反向保理、仓单存货质押等)来从事供应链金融。事实上,供应链金融由于是服务于产业供应链,往往业务非常垂直化,有其独特的行业规律和运作模式,对于这些不能深入把握,供应链金融就无法开展。而商业银行在设计产品和系统的过程中,不是先研究产业和企业,而是直接从所谓的征信和风控入手,这种行事方法无疑是不可行的;三是出于惯性,金融机构推动供应链金融时过于关注所谓的产业核心企业,仍然停留在主体信用把握上。


最后,从监管端看,也面临着三大挑战:首先是无差异施策导致政策失灵。最近这些年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扶持中小微,特别是2020年为了抵消新冠疫情对于中小微的巨大冲击,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在金融方面主要表现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的借贷,并且配套了降准、延期、提高坏账容忍度等措施。这些政策理性上讲,应该讲是非常有价值,值得肯定。但是却忽略了商业实践的现实问题,即我国中小微有一些无竞争力、无良好市场、无理想的企业,企业运行带有很强的投机意味,而这些企业一旦获得资金,根本不投入研发、生产,而是流入到了基金、股市、房地产领域。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就紧急对这类业务叫停,造成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效应,良好的中小微被“老鼠屎”一起带到了泥潭中无法自拔;


二是刚性政策使得政策与实际脱节。近些年为了净化商业环境,各级政府紧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经济有序进行,诸如制定高利贷标准、明确国有企业清应付账款等等政策措施。应当讲,这些政策非常及时也有必要,这也是我近些年极力呼吁解决的问题。但是,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条款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目前的发展阶段,迭代优化,而不是一步到位。否则,会导致这些法律、规范无法落地,最终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三是部门之间的政策需要统一协调。重视供应链金融、规范金融市场都是非常必要,但是在创新制度和规范管理的过程,往往需要多部门协调,不一致的管理往往会给产业产生莫衷一是的感觉。


注:本文系宋华教授答《金融时报》采访稿,为宋华教授授权万联网发布的完整版上篇,明日(3月23日)万联网将发布下篇。


3月30日-31日,万联网将在深圳举办“CSCFIS 2021第八届中国供应链金融创新高峰论坛”,届时,宋华教授将围绕“产业集群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关话题进行深入分享,欢迎扫码参与!


WWW.10000link.COM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文章来源于金融时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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