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供应链金融的设计,都是由一家银行或一家金融科技公司设计的,一般都是以一家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整个链上的信用基础,由一家银行或贷款机构给链上企业授信。模式单一,效果一般。可以说,业界看到了现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紧密和金融科技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并没有真正去研究不同产业链和商品供应链的特殊性,只是简单化地设计供应链金融模式。我们需要研究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新路径,以突破目前探索的瓶颈。”
——刘晓春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供应链金融是个老名词。之所以现在变成热词,大概有几个原因。首先是以金融科技名义做信贷业务经过几轮洗礼,如P2P、现金贷等,并不成功,需要新的突围路径;其次,各类数字技术为解决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困局提供了可能;第三,随着全球化,特别是工业物联网、数字经济的发展,产业链各个环节越来越紧密,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真实的需求和现实的环境。
以前,供应链金融一直比较沉寂,是因为作为信贷主力的银行较少参与其中。银行较少参与其中,并不是银行不想做,而是比较难以做好。一方面,以前各产业的供应链并不像当下这么紧密。另一方面,对于供应链各环节的规律和风险难以识别。再一方面,即使能识别供应链各环节的风险,银行却难以控制这些环节从而控制信贷风险。
所以,少数紧密关联的供应链金融,做得好的往往是行业核心企业的金融公司。比如国外的汽车金融。据了解,国内有一家冷链仓储物流企业,以收储的冷冻食品为抵押品,供应链金融做得风生水起。以冷冻食品作为抵押品,从银行的角度看,简直是肆意妄为、匪夷所思。但作为专业从事冷链仓储物流的企业,它们有能力掌控冷冻食品的保管与流转,了解各类冷冻食品的产地、品质和市场,一旦发生信贷风险,可以直接处理这些冷冻食品实现变现。
银行一直在为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
银行虽然很少做供应链金融,但一直为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人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实习。当遇到企业产品滞销,信贷员就会向其他信贷员询问,有没有需要相关产品的企业。如有,就牵上线搭上桥;如没有,就一起分析,相关产品全国哪些地方可能有需求,找到线索后与当地分行联系。一旦牵上线搭上桥,对方企业进货需要资金,当地开户行就会给予贷款。这边银行当然就可以收回贷款。当时,银行只是把这看作是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是信贷工作的分内之事,偶一为之,并没有把这当作一个产品标准化、体系化。
仔细分析,信用证业务也可以说是供应链金融的一种形式。信用证业务,通过出口方银行和进口方银行建立的信任,帮助商品进出口双方建立了交易的信任。同时,因为双方银行间的信任,有效地控制了交易风险和支付风险。
首先是银行之间交换密押和签字样本,建立代理行关系。其次,当进出口商双方签订进出口合同后,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进口方银行在对进口商进行充分的信用评估后,向出口方银行开出信用证,为进口商增信。再次,出口方银行收到信用证,审查信用证条款,保护出口商利益。第四,出口商通过船运公司发出商品,并将提货单等信用证所需单据交出口方银行。出口方银行审查无误后传递给进口方银行要求付款。第五,进口方银行审查无误后,将单据交进口商并向出口方银行付款。第六,出口方银行收到款项,借记出口商账户。期间,如果出口商因采购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需要融资,出口方银行经风险评估可以给予贷款融资,比如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如进口商进口商品需要融资,开证行在对企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可以给予进口押汇等融资。与通常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不同,这一系列融资、结算是在双方银行的默契合作下完成的。
信用证业务中有一项制度安排,信用证的开立虽然是依据买卖双方的购货合同,但信用证一经开出,银行间与此相关的业务就不再受商品买卖合同的约束,只依据信用证条款办理业务。实际商品的到货情况,由买卖双方与船运公司和保险公司交涉。这避免了通常供应链融资中,银行无法控制物流风险的窘境。
可以看到,信用证业务所服务的是非常松散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一定意义上,其服务的难度更高更复杂。因此,信用证业务的一些思路和制度安排,是非常值得数字供应链金融参考和借鉴的。
传统国际贸易中的买方信贷,一定意义上也可说是供应链金融。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国外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发放贷款,专款用于购买本国出口商的产品。
供应链金融目前存在的七大问题
现在大多数供应链金融的设计,都是由一家银行或一家金融科技公司设计的,一般都是以一家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整个链上的信用基础,由一家银行或贷款机构给链上企业授信。模式单一,效果一般。
可以说,业界看到了现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紧密和金融科技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并没有真正去研究不同产业链和商品供应链的特殊性,只是简单化地设计供应链金融模式。这类模式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核心企业一般不愿意为供应链上的融资提供担保,甚至为自己的应付款确权也不愿意。而没有核心企业的增信,贷款人对借款人的风险无法控制。
二是,正因为是寄希望于核心企业增信,所以,并没有真正研究不同供应链本身的特点,没有真正发挥供应链的作用。
三是,因为寄托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最容易控制的就是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付款,因此,这类供应链金融模式往往只能服务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而不能服务核心企业的下游采购商。所以,这样的供应链金融是残缺的供应链金融。同时也说明,这样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是非常粗放和粗暴的,并没有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借款人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一切都寄希望于第二还款来源核心企业的信用。
四是,供应链上的企业往往并不是只生存在这一条供应链上,而是同时生存在几条供应链上。一般来说,企业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合作银行,所需要的服务也不仅仅是供应链上的融资。一家企业在不同的供应链上向不同的银行贷款,给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带来很大麻烦,也不利于企业与银行建立稳定而熟悉的合作关系。
五是,大多数供应链金融都是以营销贷款为目的,并没有很好的研究不同供应链的特点,应用数字技术改善供应链运作效率,减少相互拖欠,提高供应链上的资金周转速度,从而减少整条供应链的融资总量,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
六是,由于只考虑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给了核心企业借机挤占中小企业流动性的机会,反而造成中小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更慢,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更高。应该说,这样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现在提倡企业社会责任(ESG),这样的核心企业非常的不ESG。金融机构提供这种有利于核心企业挤占中小企业流动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符合ESG金融的要求,也违背了供应链金融的初衷。
七是,中小银行有经营地域的限制,而大多数供应链往往是跨地区的;同时,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往往是大型企业,中小银行没有能力给这样的企业集中授信。因此,中小银行很难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取得实质性的成功。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三大新路径
由此,我们需要研究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新路径,以突破目前探索的瓶颈。
第一条路径:搭建共享式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
首先是要研究不同产业链的供应链特色,研究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风险抓手;其次,创新金融工具,创新制度安排,实现在供应链的流转环节控制资金流风险,在加快流通速度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第三,利用新兴的数字科技,搭建共享式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该平台有如下功能特点:
1、可以平行运行不同的供应链。
2、平台、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共同研究相关供应链的运行特点,寻找供应链中涉及风险控制的关键节点,改善流程,强化物权控制和资金流转掌控力,尽可能通过控制物权的流转来控制资金的流转,改变靠核心企业增信的单一模式。这方面可能需要开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化权益凭证,因此也需要法律部门参与研究。
3、由于资金流与物权流高度耦合,加快了资金的流通速度,相应地减少了供应链上企业总体融资量和融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在获得良好高效金融服务的同时,真正改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
4、可以让供应链上企业各自的服务银行加入平台,为这些银行的开户企业提供贷款等链上全面金融服务。也就是说,在一条供应链上,资金的供应方不是仅有一家,而是所有链上企业由各自的合作银行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这些银行都是链上的一个节点。如果一条供应链上的企业是在不同的区域经营,其合作银行是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则这些银行都可加入到这条供应链金融链条上,成为该供应链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不能跨地区经营的中小银行也有机会加入到供应链金融中提供服务。由于这些银行对自己本来就在服务的这些企业非常熟悉,再加上平台对风险的控制措施,实际上形成了对贷款企业的双重风险控制,使整条供应链金融的安全更具保障性。
5、平台以提供公共、公平、高效、安全的服务为主,尤其是提供风险控制服务,自身不办理金融业务,不形成垄断,更不与链上金融机构进行不公平竞争,可以成为未来数字社会友好平台的样板。
第二条路径:探索跨境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建设
上面介绍信用证业务时讲到,以前在国际贸易中之所以多用信用证结算,是因为交易双方是松散的买卖关系,相互信任度不够。这是主要的。另外,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与交接比较复杂,不同商品有不同的要求和做法,结算的做法也有不同惯例。比如,到岸价、离岸价,货到分期付款、单到即付等。远洋渔业、海上补给,又有许多不同的结算方式。还有,各国的外贸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也影响跨境结算和融资。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也成了跨境的链条,产业链、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往往非常稳定和紧密,相互的信任度非常高。最近十多年,银行的信用证业务占比大幅下滑,国际结算业务中汇款业务占了绝对的比重,充分印证了这个情况。
跨境供应链的境外部分,有产业的上游,也有产业的下游。这些境外产业链的组成部分,有许多是中资企业在这些年“走出去”的过程中主动布局的,其中许多是在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这些企业在所在国当地,由于种种原因,都有一些融资困难。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往往与国内的产业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具有很强的闭环特征,可以探索用供应链金融的方式来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现在一般供应链金融,都是解决国内供应链融资需求,跨境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全新课题。这应该是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又一个新路径,即搭建跨境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
跨境供应链金融不是国内供应链金融的简单复制。跨境供应链金融需要解决的不仅是供应链的流程,包括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还要解决各国货币主权、金融体系、进出口管制、外汇管理等制度障碍,以及外汇结算和兑换等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安排,需要把国际结算、外汇兑换等业务融入到供应链金融中,并借鉴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方式创新贸易融资新模式。
由于跨境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的特殊性,可能需要由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科技企业共同发起搭建这个平台。初期,可以考虑先选择一家到两家中资银行和一到两家在华的外资银行发起。平台本身,必须是业务中立、技术中立,具有高度公信力的服务型友好平台。
跨境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可考虑设计如下功能:(1)致力于打通信用证、跟单托收等各种结算工具,同步整合贸易融资环节。(2)跨行业(银行、交易双方、海关、船运公司、保险公司、仓储公司等)的数据共享和流程管理,单证各方共享数据、共用流程,推行数字化单证,实现全自动审单、背书、议付、融资等操作,从根本上解决人工审单问题。(3)在架构设计上充分考虑海关、货运、保险、质检、仓储等各相关机构的加入,形成具法律效力的数字化权益凭证,为链上融资提供信用基础。(4)参照买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方式提供链上跨境融资服务。(5)为链上贷款、还款提供同步的货币兑换服务。
第三条路径:嵌入式数字技术供应链金融。
随着工业物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今后各类产业和行业都会在各类数字平台上形成不同的产业链和供应链,那么,数字供应链金融可能就需要突破目前以金融或银行为中心搭建数字平台的惯性思维束缚,将数字供应链金融嵌入到各类工业物联网和各类数字经济平台中,成为这些数字经济平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将是数字供应链金融更具发展空间的第三个新路径。在这个新路径中,可以有更多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
曾经与几个企业家聊天,谈到他们企业的运行特点。这些企业需要大量原材料,一般上游供应商把原材料发到他们企业的仓库,他们给供应商仓单,过一段时间再正式收购,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在正式收购前,供应商理论上是可以提货卖给其他企业的,但大部分还是卖给这家企业。在探讨银行如何给这些供应商提供融资时,这些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都不愿意为供应商提供担保承诺,却建议银行以仓单做质押给供应商提供贷款。我提出一个设想:是否可以利用数字科技开发一个仓储管理系统,将仓单全部改为电子或数字仓单。但是,仓单上你这个出单人必须有两个具备法律效用的承诺,一个是“见单提货”,一个“或见单付款”。实际上是一单两用,既是仓单,也是承兑汇票。这个“数字仓单”只在企业、供应商和银行这个闭环中流转,银行可以以此“仓单”为供应商提供质押贷款。如果供应商不能还款,银行向企业出示“仓单”要求付款,收回贷款本息。几位企业家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尝试的设想。
现在看这个设想,还是有核心企业增信的意味。不同的是,有新金融工具的创造。今后探索工业物联网和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数字供应链金融新路径,或许更多的需要这类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有这些创新,数字技术的应用,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实际上,当社会经济活动全面数字化,一方面是会把目前线下的经济活动复制到线上,另一方面由于各类数字技术本身的特点,又会形成许多新的经济行为和经济规则,也会有新的风险特征和规律。
一般供应链金融是以金融为主线,将供应链拉入银行建立的信贷体系链条。现在各类机构在探索的数字技术供应链金融则是为物理世界的供应链提供数字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也就是说,供应链依然是存在于物理世界的。
将来万物互联的数字经济条件下,企业供应链本身就是数字化的,生存于万物互联的数字世界,银行需要更多地投入到万物互联的场景中和平台中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在特定场景和平台中识别风险特点和规律。
就如同在物理现实中,银行将网点设到商场甚至企业中,将ATM机设到地铁站等,为特定商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为进出地铁站的顾客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所谓开放银行,应该是这个意义上的开放银行。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银行自建生态系统和场景,但银行更应该探讨的是进入到各类场景和平台提供服务。反过来,既然是万物互联,各类场景和平台应该对银行全面开放,实现真正的万物互联。这当然需要相应的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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