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万联网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德“金融科技与全球支付领域全景—探索新疆域”视频会议的开幕致辞中,重点提及了金融科技,包括金融科技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金融科技的风险防范风险等方面,易纲都作了重要表态。
对传统银行业影响
易纲表示,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在显著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的同时,从根本上改变了银行业原有的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在服务场景和渠道、客户信息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传统竞争优势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金融交易与客户消费或工作生活场景相关联,平台企业掌握大量的客户行为数据,并可据此推导出客户的金融需求和财务状况,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快速发展也加速了银行存款的分流。
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的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
易纲表示,中国的金融科技起步较早,在兴起之初,中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就通过打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助推中国金融科技发展。中国金融科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包括支付机构渗透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保险、小额信贷、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提高了金融风险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的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等。
“在此背景下,中国监管当局也在努力平衡好鼓励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易纲表示,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同时要求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二是强化反垄断,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封闭场景,充分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三是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合规开展互联网存贷款、保险、基金等业务。
易纲此次致辞中亦表示,中国监管当局也在努力平衡好鼓励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包括“强化反垄断,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推动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封闭场景,充分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易纲强调,下一步,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
“此外,金融科技与平台经济具有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等特征,需要世界各国监管部门共同应对。未来,我们愿进一步加强与德方在内的各国监管当局在反垄断、数据监管、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监管协调,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易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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