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 , 宣宇 王月红 , 2023-06-22 , 浏览:3876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报告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面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金融对外开放等做了深入阐述,传递出坚决扛起新时代金融监管职责使命、着力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金融运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金融业治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循环

实体经济是一个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循环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因此,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但内生动力还不强,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要紧抓恢复和扩大有效需求这个关键,持续优化和改善金融服务,在“扩量、精准、降本”上下功夫,强化金融对扩大需求的支持作用,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一方面,要加大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等大宗消费,既畅通和扩大了经济循环,又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强化对投资的融资保障,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对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及其配套企业进行的一体化整体金融服务,能够有效克服单个中小企业的信用或信息问题,链长企业对中小配套企业具有明显的增信作用,能够精准有效畅通产业循环,提升逆周期调节政策效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民间投融资环境,加大对民间投资、民营小微的金融支持力度,呵护好创新创业发展激情。改进对外贸易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助力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巩固拓展外贸竞争优势。

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创新已成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变量。我国正面临着新科技新产业即将改变“赛道”的赶超机遇期,但仍存在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的内部约束,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外部竞争压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是把握发展主动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金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强化金融纽带作用,着力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良好生态,加大金融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持力度,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有力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抓住新领域新赛道蕴藏的新机遇,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中长期金融供给,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向发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具有“迭代快、风险高、轻资产”等特征,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独特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效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信贷体制机制优化,疏通“堵点”“卡点”,有效破除中小科技企业信贷抑制,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科技信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创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直达性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改革是冲破束缚,开路破题,推动发展的关键一招。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难题需要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和有效性,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以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持续优化制度供给,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动态完善审慎监管规则,“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

引导金融机构牢固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各类业务试点,不断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在扩大开放中持续锻造和提升金融体系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高阶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加强政策协调和国际监管协作,强化国家金融安全保障体系。

着力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风险是金融活动的重要特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深化,促进了交叉性金融产品快速发展,金融业务趋向综合化,传统监管模式面临多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的窘境。目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整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但特定行业个别企业风险暴露增加,债务违约风险与行业信用风险相互传递明显,金融风险的关联性、系统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坚决打好防控金融风险主动仗,稳慎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是当前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期国际银行业接连发生风险事件,对我国有很强的警示意义。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意在严守监管主责主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与时俱进推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创新,以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优化为契机,查补制度短板和漏洞,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模式,完善多主体参与、多领域协作、多层次贯通的责任体系,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下好风险前瞻防控“先手棋”,着力提升监管科技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确保风险防控“耳聪目明”,以更加主动的态度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内容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原文标题: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作者:宣宇 王月红(宣宇系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财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月红系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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