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 , 毛莉 , 2024-05-02 , 浏览:2215

最近,河北某粮仓一万吨的粮食不翼而飞的事情上了热搜。这条热搜的主要内容,就是粮仓在检查中,发现一万吨的粮食不见后,于是报警了。

警方调查发现,粮商与粮库的驻库员勾结,在粮车入库时做手脚,一车多记、虚假入库;到了后期,“什么时候缺钱就拉出去卖一点”,将粮食擅自出库,套取大量资金。经查,粮商通过变卖粮食获利2500余万元,驻库员从中获得5万元好处费,还有3人每月得到几千到1万元不等的“工资”。目前,几名涉案人员均涉嫌合同诈骗罪与盗窃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看粮仓的驻库员勾某以监守自盗的手段,与粮商郭某内外勾结,制造多辆运粮车入库的假象,并制作粮食入库单、粮权确认单,向受损粮企监管系统虚报入库粮食的方法,把这笔“卖粮钱”吞了。直白点说,就是这个看仓库的“硕鼠”勾某监守自盗,和外面的人一起勾结,合伙诈骗了粮仓几千万的粮食款。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我们先给大家搞清楚,1万吨粮食是什么概念?假设以每人每天吃1斤粮食的数量计算,1万吨粮食可以满足一个400万人口的城市5天的需求。我们日常经常街上看到的小型货车一般可以装2吨左右,而中型的货车一般可以装3-10吨。假设一辆货车能装5吨粮食左右,那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监守自盗的守仓库的人如果想要运出去1万吨粮食,那每天至少得运20吨左右。而20吨的粮食,每天让5吨的货车来拉,至少也得来回四五趟。

 

所以,每天20吨的粮食不见了,这个粮仓的其他人都是瞎子,没有发现异常吗?而且还让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么大一个锅,就让一个看粮仓的驻库员一个人背了,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个粮仓驻库员在监守自盗了几千万的粮食款后,仅拿到了5万的好处费,而其他人则是每月拿到了几千到一万的工资......

对此,小编表示大为震惊并不解,几个“硕鼠”合伙干那么大风险的事情,竟然是为了几万块钱和每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

此前红星新闻报道:“根据警方的调查,企业内部并没有人授意勾某这样去做。”这也就是说这么大个大粮仓,一万多吨的粮食不翼而飞,几千万的粮食款没了,但这个粮仓的人从上到下每个人都是干净的,就这个粮仓驻库员是坏人,还有那个外面的粮商是奸商,其他人都是无辜不知情的。你们信吗?反正小编不信。

 

 

“守粮人”变“偷粮鼠”,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粮企驻库员的职责,就是守好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而在这起案件中,勾某却与粮商内外勾结,从一名“守粮人”变成了“偷粮鼠”。

据央视新闻报道,到案后,驻库员勾某交代了他如何放松管理,帮助粮商郭某蒙骗监控系统,虚假入库的情况。据了解,运粮车上到电子磅之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车牌号并记录下来,目的是方便工作避免手动输入,但这对于想造假的人来说反而造成了困难。

 

而粮商郭某到案后,承认虚假入库以及擅自出库的情况,但他也一直辩称,这是因为他与这家粮企存在经济纠纷,自己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他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具体到本案就是说,当事人究竟是抱着贸易往来的心态与粮企合作,而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经济纠纷,还是主观上就有着“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一个判断有罪无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按照郭某的逻辑,他拿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保证金。但根据警方的调查,郭某变卖粮食获利两千五百余万元,而这笔保证金大概五百万元,剩下的两千多万元郭某则辩称想要投建一个糙米加工厂继续与粮企合作,但粮企表示从没有与郭某签订过这样的合同。

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郭某名下实际管理的几家公司,在与粮企合作之前是负债经营的,而且负债金额较大,在这种背景下,郭某受他人引荐,与粮企签约开始了经营活动。那么郭某的启动资金从何而来?秦皇岛警方相关人士称,就是因为他从粮库手里借取了相对的大额资金,然后收购粮食再卖给受损的粮企。这一招其实俗称也是借鸡生蛋。

而结合案件整体情况,警方也将郭某虚假入库的行为认定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擅自拉走粮食的行为认定为涉嫌盗窃罪,本案涉及的驻库员勾某、记账员侯某以及负责运送粮食、协助操纵监控系统的两名工人赵某、张某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与盗窃罪,于2023年11月被移交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这起案件依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涉案嫌疑人的行为如何认定,还需经检察机关审查,并根据诉讼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

粮食安全背景下粮食仓储管理问题

近万吨粮神秘消失,上述案件为粮食仓储安全敲响警钟,也揭示了粮库管理层的监管漏洞,需要相关仓储企业部门加强监管,严惩不贷涉案人员,共同构建粮食安全体系。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安全一头连着国家安全,一头连着百姓生活。粮食仓储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不仅关系到储存粮食的数量、质量,还直接关系到百姓的食品健康安全。粮食仓储企业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粮食储备任务,肩负着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维护粮食市场和流通秩序的重任。粮食仓储管理不仅影响着粮食企业的发展,也对国家粮食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在当前粮食流通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形势下,受经济实力、技术条件、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制约,粮食仓储管理也存在着规范化管理理念和措施不到位、仓储管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仓储管理人员素质总体不高等问题。具体来讲,粮食仓储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关注度过多放在经济利益上,认为注重管理只会加大成本。反映到基础工作上,就是粮食仓储企业多存在安全储粮制度执行不严格,粮情检测不及时不规范,出入库管理作业不规范、账卡资料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此外,近年来虽然各地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上都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绿色、低温储粮技术广泛应用,粮食仓储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在粮食仓储管理过程中也依然存在粮堆埋人、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等安全责任事故。可见粮食仓储企业除安全生产意识淡泊外,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双控机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疏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培训演练等问题。
另外,粮食仓储人员虽然能够满足粮食收储、保管等基本业务需求,但仍存在学历层次偏低、高技能人才占比偏低等问题,基层粮食仓储企业普遍存在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中青年技术骨干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同时,由于粮食仓储专业教育机构少、行业人才吸引力弱的原因,造成行业科班出身人才稀缺,专业技术人才面临断层等突出矛盾,人才资源的紧缺,严重影响了粮食仓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众所周知,粮食行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业,其链条非常长,包括种植、仓储、运输、加工、消费等。因此,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应当“永远在路上”,整个行业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我们也需要进一步认识粮食仓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逐步树立和不断强化规范意识。

 

仓储企业道德风险及内控问题

当前随着金融仓储的不断发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如粮企对粮食仓储尤其是第三方仓储有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方式需要安全高效,监管技术需要有数字化科技加持,监管过程更需要公开透明。而除了对监管方式、监管技术、监管过程有要求以外,事实上仓储企业旗下具体负责监管的员工道德风险,也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风险诱因。

此前万联网联合中仓登、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银雁科技服务集团等制作了《中国货权风险判例研究报告(供应链企业篇)》,其中第一章第二节中就提及了“道德风险及内控问题”

过往很多大宗商品很多一货多卖、一货多单、重复质押、私自放货、假货权牌等相关案例中,都有仓储企业的员工参与其中。但由于大宗商品等业务规模巨大,从法律层面对仓储从业人员形成的约束力仍很有限。国外一些地区在针对此问题在保险服务上有所创新,一些地区推出监管责任险、员工忠诚险等产品支持,但这类保险服务在国内鲜有供给,因此归纳这些道德风险管控方式主要还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事前需要对仓储企业的企业内控、业务规范性、业务规则执行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引入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价、评级,以协助机构实现合作伙伴的准入。2.从行业层面上,中仓登登记公示平台和行业自律平台在多家行业协会的支持下,逐步建立“好人举手,坏人上墙”的行业自律体系和行业集群。3.从操作层面上,引入技术手段,借助物联网等设施实现部分现场管控功能,并为人员监管行为进行系统化监管,实现行为存证和过程管理等措施,提升人员造假门槛和快速识别能力。

正如《中国货权风险判例研究报告(供应链企业篇)》行动指南篇章中所述,“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来形成货权管理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操作程序)”。

货权管理SOP基本框架包含货物特定化执行规则、货物交付与验收标准流程、在库阶段货权管理要求、合约条款与单证格式要求、数据与证据管理、权属登记公示机制等。在同类型业务场景内,有完善的货权管理SOP,既能确保货权管理执行的有效性,还能借助市场中标准化服务来进一步降低货权管理的成本。不同的业务场景都有不同的SOP。常见的业务场景如:库内货转、厂家直发、第三方委托加工、委托第三方进行对货物的保管监管等。这些业务场景的具体操作要点、方法、案例等将在万联网于5月10日、11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五期“供应链公司合规应对与增量转型实战培训”中详细展开。报告的核心编写团队及中仓登副总裁邓洁女士亲自现身授课,有需要请扫描下图中二维码报名哦~

 

新闻素材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红星新闻等,万联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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