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领导命令执行”就能免责?别天真了!从央国企集团领导到基层执行人员:明知违规还执行,你就是共犯,难逃46号令追责!

业务是领导拍板的,合同是领导让签的,发票是领导让开的,我只是个执行者,出了事也轮不到我担责???

donna · 2026-04-03 业务领导发票执行者担责

46号令第三十二条专治“甩锅”!国资委最新答复撕碎“不知情”幻想:子企业爆雷,母公司高管必须担责

2026年1月18日,国资委通过官网正式回应公众咨询,首次逐字明确了46号令中最令人警醒的条款——第三十二条到底意味着什么。

毛莉 · 2026-02-06 1月18日,国资委回应46号令警醒条款

别侥幸!国企贸易公司只做通道不实际出资,仍可能被定性为融资性贸易,照样要担责,甚至赔巨款!

判断贸易真实性的关键不在资金流向,而在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国企贸易公司只做通道,不仅可能被国资委定性为虚假贸易,还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纯属看似稳赚,实则踩雷。

donna · 2025-11-10 贸易真实性关键商业实质虚假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