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家银行保险机构被银保监会点名批评!

2020-11-21万联网 ,叶秋香

一直以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11月21日,银保监会官网通报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保险机构被点名。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一、违规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家银行保险机构被通报//

通报提到,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相关部门在暗访督查中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在此次通报中,银保监会详细披露相关细节和数据,揭开部分金融机构、助贷机构的小微企业服务乱象。

 

一、违规收取“两禁两限”费用

 

《通报》显示,工商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经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河北分行、河南分行、上海分行、江苏分行、四川分行、广西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等9家分行违规向20户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2284.87万元。

 

同样的问题,在民生银行也有发生。《通报》提到,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等“两禁两限”费用。

 

经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两禁两限”费用4369.53万元。其中,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上海分行、哈尔滨分行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涉及3户、4笔,金额合计1372.48万元;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苏州分行、深圳分行、石家庄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厦门分行、大连分行、太原分行、北京分行、泉州分行、重庆分行、济南分行、长沙分行、武汉分行、郑州分行、青岛分行等17家分行违规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涉及180户、1975笔,金额合计2905.35万元;民生银行总行集团金融部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杭州分行、南昌分行、泉州分行、郑州分行等5家分行违规收取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承诺费,涉及8户、10笔,金额合计91.7万元。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上述银行金融机构所涉及的“两禁两限”问题在今年银保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中已经明令禁止,文件规定,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上述金融机构的做法无疑是踩到了监管红线。

 

二、银行提取高额代理手续费

 

此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因为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保险费率较高的人身意外险,提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民生银行在通报中再次被“点名”。

 

通报显示,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银行共有10.19万笔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客户购买了该行代销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67%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金额/贷款金额不低于0.40%。该行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通过总对总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手续费率为保费的50%—80%。

 

三、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

 

在上述被通报的违规原因之外,通报中还提到,因为在合作发放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时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进而推高了综合融资成本,平安保险(集团)下属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与兴业银行被点名。

 

经查,平安普惠在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普惠型贷款业务时,强制捆绑销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证保险,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兴业银行依赖第三方合作渠道获客,忽略对合作方收费情况及综合融资成本的评估。兴业银行提供全部贷款资金,贷款年利率为6.32%—7.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9%贷款金额的履约保证责任,名义月保费率为0.12%;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获客和不良贷款催收,以及承担1%贷款金额的连带担保,名义月担保费率为0.33%,名义月服务费率为0.09%—0.65%。

 

例如,某客户2019年5月贷款本金为382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7.6%,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兴业银行预计收取贷款利息46.40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收取保险费16.34万元,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收取担保费4538元和服务费81.14万元,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达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占综合融资成本的56.53%。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指出,此次通报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助贷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二、再提不得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任重道远//

通报中最后明确提到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助贷机构要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切实维护贷款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捆绑销售、转嫁成本、违规收费,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这不是银保监等相关部门第一次提到相关要求。一直以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本就是个老大难问题。因为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中小微企业的生存问题更加严峻,融资问题更是雪上加霜。虽然,近年来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确实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但从现存情况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仍然是制约我国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今年两会期间,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及收费管理作了规范,强化了内部管控、外部监督与激励的作用,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针对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提出了实行“两个严禁”、银行应完善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办法、银行可对借款主体评级欠佳但债项评级高的信贷项目采取受托支付、封闭管理等方式控制风险等重要细则。

 

而在《通知》之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为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以来,众多政策、条例已对该现象有突出关注和指引:

 

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随后,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这是银保监会推动商业银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

 

5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摆设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实好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方针,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显着增长、融资结构越发优化。

 

7月14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其内容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等,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这为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及时性带了一定的保障,无疑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虽然从银保监此次的通报中还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存在,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本身就是任重道远,我们也相信,在政策及多个参与方的关注和支持下,市场的发展将会更加规范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也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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