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富供应链还有27亿海外应收款 能否追回?

商海瞬息万变,有企业兴起

也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退出市场

不同地区都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破产法》

来处理这类企业困境

由于涉及不同的法律制度

跨境企业的破产问题

亦成为司法领域的一个难题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件就与此有关

深圳一家被内地法院宣告破产的跨境企业

一边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

一边却是公司在境外

有高达27亿的应收款收不回来


大型跨境公司申请破产

却因地域不同陷入僵局

涉案的年富供应链公司,是深圳一家知名的老牌企业,2018年,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之后,为年富供应链公司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当破产管理人开始接管年富供应链公司的破产业务,就发现公司涉及到的产业和资金流十分复杂。


据年富公司破产管理人姚坤律师介绍,供应链企业实际上可理解为一个大的中转节点,案涉企业与医药、手机、电子等各行业的客户都有合作,一旦这种企业破产,所有的客户都会受到影响。

于是,破产管理人对年富供应链公司本身的资产、负债及与130多家客户的业务状况,一一进行了梳理和审查。


在调查中,破产管理人发现年富供应链公司在海外投资了多家子公司,其中为了方便进出口服务的业务,该公司在香港设立了两家下属公司,分别是升达香港有限公司和联富国际有限公司。


据深圳破产法庭法官唐姗介绍,年富供应链公司持有升达香港公司的100%的股权,升达香港公司持有联富国际公司100%的股权。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年富供应链公司跟香港的这两家下属公司存在频繁的大额交易往来。账面上显示升达香港有限公司对年富供应链公司有高达27亿的应付款项尚未支付。


据调查,年富供应链公司的整个业务中,有一半以上是通过香港子公司去完成的,如何将香港子公司这27亿元的欠款收回,是破产管理人面临的最大难题。



两种法律制度下,内地母公司

能否拿回境外子公司27亿的应收款

由于年富供应链属于跨境公司,一部分业务在内地,一部分业务在香港,只有把两地业务合并起来处理,破产管理人才能全面掌握年富供应链公司经营情况。但是由于内地与香港适用的是两套不同的法律制度,跨境企业的破产问题,并非“合并处理”这四个字这么简单。


唐法官介绍,破产管理人需要对年富供应链公司在香港的资产进行处理和调查,这涉及到香港高等法院是否认可年富供应链公司在内地的破产程序的效力,以及香港高等法院是否认可年富供应链公司破产程序中所指定的管理人的身份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及时地向深圳破产法庭汇报,听取法官的指导意见。


考虑到内地和香港在破产领域的司法合作尚处空白,于是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就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跨境破产司法承认和协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唐姗法官告诉记者,合议庭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管理人到香港,调查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年富供应链公司核查债权所必要的。因为年富供应链公司和下属的两家香港公司,共同构成了年富供应链进出口服务业务的重要完整的环节。


第二,是核实年富供应链公司账面上的27亿的应收款能否回收回来所必要的。


第三,是下一步处置升达香港公司股权所必要的。升达香港公司的股权的价值有多大,涉及到年富供应链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需要去调查年富供应链公司的股权价值,并且对升达香港公司进行全面的清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要提起对升达香港公司的清盘程序。


2020年5月19日,破产管理人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请求确认管理人身份并且协助管理人在香港履行一系列职责。同时,深圳中院也向香港高等法院发出《请求承认和协助函》。


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首次破壁,破产清理工作仍在进行。


万联网获悉,据14日晚10点广东电视珠江频道《法案追踪》系列报道“湾区睇法”之《发往香港高等法院的破产申请》报道,年富供应链公司在海外投资了多家子公司,其中,年富供应链公司下属的两家香港公司升达香港有限公司和联富国际有限公司,年富供应链公司持有升达香港100%股权,而升达香港则持有联富国际100%股权。其中,升达香港有高达27亿的应付款项尚未支付。


2020年5月19日,年富供应链破产管理人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请求确认管理人身份并协助管理人在香港履行一系列职责,同时深圳中院也向香港高等法院发出《请求承认和协助函》。


令人欣喜的是,香港高等法院在收到年富供应链公司管理人提出申请的第七天,就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迅速做出了决定:认可年富供应链管理人的身份;并且授予了年富供应链管理人在香港履职的八项职权,除了其中七项普通法原则授予的一般授权外,第八项职权为:“以股东代表的身份对香港的两家下属公司行驶相关的权利”,意义特别重大。至此,年富供应链公司的跨境破产程序得以有效开展,这也标志着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首次破壁。


这是深圳速度,更是香港速度;这是深圳法治精神,也是香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此次年富供应链公司破产程序的两地协助案例将为内地和香港合作处理跨境企业破产案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年富供应链破产事件曾经一度成为全国供应链圈舆论的焦点,就像万联网在早前文章《深圳供应链圈重磅消息|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中所提及的那样,年富事件发生之后给深圳供应链圈留下的是深深的警醒: 1、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选择合适自己公司的合作伙伴。


在此我们也再次援引两位行业人士的看法,为供应链行业正名,而不是一概否定。


1、某行业人士认为:这个不是深圳供应链或者是供应链公司业务模式问题,而是上市前选择了错误的合作伙伴。“找靠谱的人就是双赢,找不靠谱的人就是双输。”


2、另外一位行业人士认为:供应链行业做了什么?他们培训了“服务行业的产业工人”,培训了一些同时懂得商务、物流、国内结算、国际贸易、能管理毛细血管仓储、能做城市统仓统配,能到五六线城市进行产品动销,能将食品安全和用品安全的产品,用贸易的方式向1-6级城市进行销售执行的人们,他们是默默成长起来的另外一块重要的服务业的产业工人,他们的存在,迭代,进化,无论对企业的成长还是国家的成长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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