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

2023-08-06万联网 ,供应链金融智库

为抢抓汽车产业重构机遇,加快推动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支柱,8月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打造整车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做优,鼓励与国内外领军企业开展合作。支持龙头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引进1-2家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扩大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市区联动盘活汽车整车制造产能等闲置资源,牵引带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环节在深圳布局。

巩固优势产业环节。推进先进电池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增强先进电池材料产业集群领先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提升汽车零部件供给水平及本地配套率。鼓励先进技术企业对外提供电动化、节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助力传统车企电动化转型。鼓励本地头部企业扩大规模,提升产业链带动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市场主导能力,促进高端产能回流。

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优化面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保险及金融服务,鼓励企业打造汽车采购中心、交付中心、金融中心于一体的总部基地,推动建设汽车后市场生态圈。

《行动计划》明确通过强化资金支持,扩大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汽车相关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项目投入力度,设立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新材料产业基金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核心作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技术攻关。市区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财税金融政策联动,提升效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全文内容如下:

为抢抓汽车产业重构机遇,加快推动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支柱,乘势而上建设“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紧跟汽车绿色化、数字化、无人化、平台化发展趋势,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核心,培育壮大领军企业,以深圳为枢纽节点,立足双循环打造“全球买、全球卖”现代化汽车产业体系,做活市场、做优产品、做强技术、做大产业,以世界一流的汽车产业人才技术、产品产能、市场服务、标准设计、文化体验引领全球产业发展,为我国汽车强国之路贡献先行示范的深圳力量。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的建设,目标到2025年,汽车技术水平、场景应用和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产业空间布局不断完善,质量品牌效益持续提升,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核心的汽车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在做大做强汽车产品国际化贸易的基础上,汽车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引领全球。

——先进制造业发展增长极。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200万辆,全球汽车“含深量”显著提升,汽车产业工业产值达到万亿级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引进一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引导一批传统ICT企业向汽车电子拓展,发展一批生产模式创新企业,探索建立数字汽车城,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进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低碳应用”发展模式。产业空间持续拓展,产业分工协作不断优化,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产业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高。立足深圳、辐射湾区、放眼全球的“一核、双心、多区”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形成。

——关键技术创新引领地。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新体系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智能装备、整车集成及车网互动等领域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自动驾驶等领域技术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努力推动车用操作系统引领国际、国内标准,汽车工业软件产业生态逐步完善。

——车能路云融合试验田。全力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双智”试点城市,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规模,完善网联化、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率先开展,示范运营突破千辆,商业化应用全国领先,打造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车联网先导区和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标杆城市。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0万个,超充站300座,推进综合能源补给体系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创新融合互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

——推广应用示范先行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70%,位居全国前列。拓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氢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技术及产品商业化,争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试行车辆统一设计运营服务标准。树立深圳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标杆,引领全球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建设。新能源汽车新消费、新体验模式逐步丰富,汽车文化、创意设计实现引领。推动汽车金融、交付、采购等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

——新能源汽车出口桥头堡。加快构建深圳汽车“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体系,以产运贸一站式出口基地为依托,拓展合作国内外龙头车企,拓展汽车出口运输航线,加快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的交易、整备、检测、物流、金融一体化出口基地,加快构建以“买全球、卖全球”为特色的现代化汽车产业体系,到2025年,年出口量超60万辆。以国际级联盟、会展、赛事为媒介,提升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工程。

1.突破整车集成与数字化制造技术。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研发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突破车身一体轻量化技术、底盘一体化技术、线控底盘集成化技术,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基于域控制器的新型电子电气架构以及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推动内燃机低碳化发展,聚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替代燃料内燃机等领域,促进传统汽车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建立数字化制造流程体系,推广使用数控机床、数字控制器、工业网络设备、工业机器人等,提升汽车生产的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制造能力,打造汽车产业“灯塔工厂”样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2.开展新一代电池技术创新与突破。支持开展高镍三元正极、无钴正极、磷酸锰铁锂正极、硅基负极、锂金属负极、固态电解质、新型电解液、轻薄化隔膜等先进电池材料技术创新,鼓励开展46系大圆柱电池、无模组化(CTP)、电芯底盘一体化(CTC)等电池结构优化技术研发,突破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支持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控制策略、动力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双极板、膜电极、高性能电堆)和关键材料(催化剂、碳纸、质子交换膜、高压储氢瓶)等领域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3.加大电机电控及充电前瞻技术攻关。支持开展新型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等先进产品研发,重点突破第三代功率半导体、轮毂电机等前瞻技术。推动企业研发基于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的充电模块,开发液冷直流大功率等超级快充产品,加快推动移动充电、无线充电、自动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新技术研究及商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4.引领智能化技术研发攻关。支持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机器视觉、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操作系统、电动化平台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加快研发。推动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电源控制模拟芯片、车内/车间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计算芯片、系统级芯片(SOC)等车规级芯片研发测试认证。支持通用大模型率先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以复杂自动驾驶工况驯化模型算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现网验证与技术迭代。鼓励科学计算与系统建模仿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工业设计软件创新升级。加强开源车用操作系统等创新应用,推动开展车用操作系统、中间件及各类应用软件开发,提升车辆软件功能多样化和汽车远程升级(OTA)能力。突破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

(二)产业发展筑基赋能工程。

5.打造高水平汽车研发创新平台。面向全球引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研究机构,依托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研究设立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基于数字孪生、模拟仿真的产业链数字化集散平台,打造数字汽车城。(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6.建设安全可控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新能源汽车“一网统管”大数据平台,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融合与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超过百万辆新能源汽车、百万个充电桩以及百万套动力电池接入能力。探索搭建新能源汽车数字化仿真分析平台,实现新能源汽车适配开发、性能测试和组装生产的全流程大数据共享服务。充分合规运用汽车大数据,助力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商务局)

7.优化布局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储放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更新改造一批老旧设施,提升新建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氢/油/电综合能源补给站和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前瞻布局超级快充设施网络站点。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引导社区“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引导电网企业开展配套电网扩容改造,合理预留电力容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国资委,深圳供电局)

(三)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工程。

8.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建设为世界级汽车制造城。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引领,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推进集群化发展,搭建高端整车制造创新中心、零部件绿色制造中心、前沿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国际汽车贸易枢纽中心。依托小漠国际物流港布局商贸物流业态,基于深汕中心区建设总部核心区,打造“鹅埠-小漠先进制造园、鲘门先进制造园、鹅埠镇区”三大制造集聚区,建设绿电产业园、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光储充产业园三大专业园和动力电池、汽车电子、车联网、未来汽车四大主题产业园,加快构建“一港一核三区四带”产城港融合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9.将坪山-龙岗片区、南山-宝安片区打造为国际领先的汽车研发创新中心。支持坪山-龙岗片区建设世界级综合性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中心,重点围绕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等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研发集聚区。支持南山-宝安片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创新中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集聚行业龙头开展智能算法系统、激光雷达、车载通信等智能化、网联化关键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坪山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

10.打造差异化特色产业区。在龙岗区布局整车及核心零部件总部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在龙华区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园,在光明区、大鹏新区打造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及其材料、充电设施等生产制造产业园,在盐田区建设国际氢能产业园,支持宝安区谋划世界级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区,支持福田区开展车规级芯片研发设计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在罗湖区建成新能源汽车及二手车流通消费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11.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深港协同布局未来汽车研发设计和贸易服务,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深港汽车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深圳总部+飞地生产”新发展模式,支持国际总部、研发及母工厂项目落地深圳,鼓励本地企业在市外飞地合作共建汽车产业园。推动深圳与惠州、汕尾、汕头、潮州等积极探索协同发展,与广州、佛山等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跨市互通互认和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与东莞、中山、云浮等开展关键材料领域合作,与东莞、江门、阳江等开展氢源供应、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领域合作,促进产业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四)产业规模质量跃升工程。

12.打造整车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做优,鼓励与国内外领军企业开展合作。支持龙头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引进1-2家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扩大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市区联动盘活汽车整车制造产能等闲置资源,牵引带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环节在深圳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13.巩固优势产业环节。推进先进电池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增强先进电池材料产业集群领先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提升汽车零部件供给水平及本地配套率。鼓励先进技术企业对外提供电动化、节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助力传统车企电动化转型。鼓励本地头部企业扩大规模,提升产业链带动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市场主导能力,促进高端产能回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14.加强产业短板建设。建立产业链诊断及安全保障平台,加快补齐短板,提升产业链韧性。积极引进汽车制动、转向、热管理、车身内外饰等传统零部件龙头企业。围绕燃料电池、飞行汽车、自动驾驶、共享出行等前沿领域和新兴业态,加大力度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加强上游矿产项目布局,实现核心资源可控。推进汽车工业软件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汽车工业软件规模化应用。推进汽车装备制造发展,鼓励一体化压铸机、汽车模具等研发与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15.培育汽车电子新动能。发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拓展汽车电子业务,加速推进车规级产品认证。重点推动车用操作系统、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算法、智能传感器等产业链核心领域与整车协同发展,以智能化、网络化、安全化为方向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发展壮大,培育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的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

(五)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工程。

16.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积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5.9GHz车联网专用频率技术试验并探索商用,推动车联网与数字能源、城市交通协同发展,鼓励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支持坪山区全域、南山区妈湾智慧港区等开展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示范工作,积极申报试点,支持开展公交、出租车自动驾驶示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

17.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坪山区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级“双智”先行示范区以及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推动坪山区完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建设,构建全场景、多维度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能力,开展坪山区全域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道路设施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信号灯、多功能智能杆、C-V2X路侧单元等设备。提升车端网联设备渗透率,搭建大数据云控平台,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坪山区政府)

18.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撑管理体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性准入、登记、质量监督、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及数据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研究推出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保险条款及相关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深圳银保监局)

(六)绿色低碳创新示范工程。

19.促进汽车生产绿电消费。积极利用风电、水电、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支持汽车产业园区、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与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合作,建设绿电保障工程。支持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购买绿电、绿证,开展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

20.加强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整车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电网企业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家庭(V2H)、公共建筑(V2B)能量互动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规模化响应能力,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为亮点特色的虚拟电厂和电力充储放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

21.促进汽车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报废汽车在机动车登记、使用、回收拆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整车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力度,开展成套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领工程。

22.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释放新能源汽车购买潜力。争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巩固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全面电动化成果,试行车辆统一设计运营服务标准,打造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名片。推动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外)、城市物流配送车、邮政用车、机场用车、重型货车及环卫用车等新增及置换车辆实现清洁化。扩大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场景,探索车电分离等公共领域车辆运营模式,引领打造新型城市绿色出行服务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民航深圳监管局)

23.开展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汽车示范应用。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在仓储、物流、港口、环卫和工地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牵引车、叉车及其它工程车应用示范,规划开设跨区域城际公共交通氢能巴士客运线路。推动LNG车型在垃圾勾臂车、工程车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八)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工程。

24.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搭建企业海外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市场及政策研究,为企业“出海”提供有效支撑。探索与国际主要汽车工业城市以及新兴市场区域组建“国际城市汽车产业联盟”。积极承办世界级汽车论坛,国际自动驾驶汽车挑战赛、国际汽车设计大赛等大型赛事,在产业培育、技术创新、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向全球提供“深圳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25.打造规模化出口基地。加快完善汽车“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体系。打造新车、二手车协同发展的汽车出口产品体系,与国内外龙头车企拓展合作。拓宽汽车出口运输渠道,支持小漠国际物流港增加国际汽车滚装航线,推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开通汽车集装箱运输专线,探索利用中欧班列运输汽车产品。完善检测认证、物流仓储、金融贸易配套,培育一批国际化汽车经销贸易、货运代理、金融服务企业,为通过深圳开展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贸促委,深圳海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九)质量标准服务领跑工程。

26.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服务平台。支持引进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测机构。支持本地检测机构申请国家级检测中心资质。加快国家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系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支持依托测试中心搭建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汽车产品研发试验、准入检验、质量安全、第三方认证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27.搭建汽车标准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标准化组织在我市成立标准研究院,探索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在我市设立专业委员会,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组建市级标准创新平台,及时制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广所需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车内环境评估及管控技术等关键领域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变、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深圳产品向深圳品牌转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十)汽车文化创意体验提升工程。

28.打造深圳特色的汽车文化。积极引入国际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支持我市汽车企业品牌国际化、高端化发展,推动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传播能力。支持建设汽车主题公园、汽车博物馆、汽车展览展示中心、汽车文化俱乐部、汽车影院、汽车露营公园等,促进经典车文化旅游发展,鼓励设立全市汽车文化节,建设汽车文化体验带,培育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未来文化体验区。鼓励企业推出具有科技感、个性、时尚、专属的定制化车型,培育汽车个性化IP,探索开展汽车改装示范,打造独具特色的深圳汽车品牌文化。培育汽车展览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国际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29.营造创意体验新模式。提高汽车创意设计能力,培育1-2家国家级汽车工业设计中心,推动时尚设计理念在汽车生产、制造、改装等环节广泛应用。支持汽车元宇宙,汽车定制化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汽车与运动、旅游、智能家居、城市应急管理、城市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鼓励整车企业、出行企业、科技企业等共同构建出行即服务、运输即服务新生态,提供定制车辆开发、资产运营、车辆调度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30.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新车流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使用权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汽车销售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在国内外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数字化营销活动,构建现代化汽车流通体系,持续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多元化、体系化的服务,支持企业大力发展二手车经销模式,鼓励整车企业开展官方认证二手车业务,推动二手车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支持整车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创新售后服务模式,提高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水平,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优化面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保险及金融服务,鼓励企业打造汽车采购中心、交付中心、金融中心于一体的总部基地,推动建设汽车后市场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坚定战略决心,建立联动统一的工作机制。

以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为核心导向,建立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提供决策支撑。建立汽车产业服务平台,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支撑全市汽车产业发展。

(二)做好要素保障,提供全方位项目落地支持。

加强土地、用水、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全力满足招商引资项目要素需求。对科技创新企业和团队,提供“管家”式服务,为企业降本、增效、提质方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保障。

(三)强化资金支持,扩大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汽车相关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项目投入力度,设立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新材料产业基金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核心作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技术攻关。市区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财税金融政策联动,提升效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强人才建设,壮大优秀杰出人才队伍。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跨学科技术创新建设,支持通过“校企合作”机制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专业,培养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测试、运维、研发助理等岗位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对培育和引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优秀杰出人才,完善落实社保、住房、医疗、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配套措施,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支持国家、地方产业研究机构在深布局,建设汽车产业发展前沿专家指导和智库支撑体系。

(五)建立监测体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汽车产供销全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制定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统计分类标准及产业测算办法,摸查梳理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和行业形势分析,为建设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内容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注万联网公众号
在线留言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
的供应链金融创投资讯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