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 , 叶秋香 , 2020-02-24 , 浏览:2610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各省市陆续发布了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很多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状态受到了影响,国家也因此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以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并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随后,备受关注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文件正式下发,21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截图来源:人社部网站)


《通知》表示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

“免减缓”三项措施,预计减免规模将超5000亿元


记者了解到,《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对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出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政策的具体落实。《通知》除了明确了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对湖北省和湖北外各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内容,还提出了对困难企业的延缓缴费政策,同时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前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通知》除了明确上述具体内容外,还补充了对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保缴费政策,组成了免、减、缓三项措施。据初步估计,此次推出的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预计减免规模将超5000亿元,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据了解,去年是4000多亿元。


免:即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即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由此可见,《通知》对于企业分类进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切合实际情况,具有政策的针对性。将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予减免至6月份,这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人力成本成为主要负担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可谓是天降甘霖,能极大缓解当前人工成本的压;同时,湖北省作为受疫情影响最大的地区,《通知》也给与了湖北省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减免范围扩大至各类参保企业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同时,政策还考虑到了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受影响程度不同,针对性的出台政策。总的来说,《通知》的出台对于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增长有着极大促进作用。


2

社保缴费重大调整,职工待遇有何变化?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疫情期间,《通知》中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但与此同时,种种疑问也在产生——减免企业部分社保费对今年财政有何影响?今年的养老金发放会不会出现问题?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这些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基于此,万联网记者注意到,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减免企业社保费超5000亿的同时确保不影响职工权益


在发布会上,人社部明确指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记者也注意到,在随后下发的《通知》中也明确强调,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同时,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保证社保的正常运行,将有1.3万亿国有资本将“驰援”社保基金。他指出,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划转工作,划转的国有资本是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的工作也正在积极的推进。


降低医疗保险费同时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当期正常发放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考虑各地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确保待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月份开始最长到5月份。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力于支持企业复工和减轻企业负担。


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企业来说是减负,那么对于职工来说降低企业缴费能确保职工医保正常发放吗?对于此,陈金甫表示,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减半的措施,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也能确保参保人当期正常发放。


此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紧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纳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养老金减收,但不影响按时足额发放


在新闻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发布会上表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超过了5万亿元,今年还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


余蔚平指出,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的力度;三是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力度;四是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改革的力度。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7月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后,当年调剂比例为3%,调剂基金总规模2400多亿元,7个东部省份净上解资金610亿元,22个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去年,通过基金的中央调剂,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省份受益是1500多亿元。


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于大家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发布会上亦有所提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企业可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在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提取额度。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比例。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在国家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相信我们很快就会度过这次难关!


本文为万联网(www.10000link.com)原创文章,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文章欢迎各界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万联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相关新闻

返回
顶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