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 , 曹雪艳 , 2020-04-16 , 浏览:4162

日前,万联网记者获悉,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商务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资金链畅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含五大部分、13条细则,从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战略合作、探索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深化金融科技运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该《通知》是继国内首个省级供应链金融促进政策——浙银保监发〔2019〕49号文(即《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商务厅、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后的又一支持供应链金融的重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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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共创 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和标杆项目


2019年4月28日,浙银保监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商务厅、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浙银保监发〔2019〕49号文件),提出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成为国内首个省级供应链金融促进政策(开启蝶变!首个省级供应链金融发展促进政策正式出炉);2020年4月初,国家领导人在浙江考察时提出关于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开放安全稳定以及尽快推进复工复产的指示,为加快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和打造全国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中心,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商务厅迅速行动,研究出台了《通知》。


结合当前行业发展需求,《通知》更加突出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战略协同,强调了供应链金融的作用和手段,并具体明确了4个重点:


一是强化全链路协同金融。支持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形成更加稳固的“核心企业+战略合作伙伴”链网金融。


二是强化各领域金融服务。银企合作全力做好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供应链试点核心企业以及纳入监测的其他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是强化重点供应链项目金融支持。支持浙江省龙头骨干企业的数字供应链创新、关键技术产业化、供应链平台、国内国际供应链布局等项目建设,结合项目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


四是深化银企合作共赢关系。“一企一策”“一链一方案”,加强银企信息共享和信用共建,实现银企合作“共成长”。


其中,万联网记者注意到,“银企共创”是本次《通知》的亮点之一。《通知》强调,通过银企共创,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平台,创新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和标杆项目。


无独有偶,万联网此前有过报道(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共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或成新趋势),自2017年国办出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以来,各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和落实供应链金融政策,地方政府非常愿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有意愿为银行提供背书,平台有技术保证风控,中小微企业愿意配合上传企业经营数据,三方共同发力将更有利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更加能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政企银三方合作的模式或成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标配,此次《通知》强调的“银企共创”也正是对这一趋势的验证。


具体举措方面,《通知》表示,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商贸流通、国际贸易等重点领域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与各类新型线上贸易服务平台、大型仓储物流企业、专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合开展合作,精准对接全链企业融资需求;同时,《通知》指出要强化核心企业信用建设,落实核心企业信用责任,鼓励在融资合同条款中明确核心企业在获得信贷资金后及时向上下游企业付款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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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 以供应链金融促进供应链发展


除供应链金融这个核心内容外,《通知》还着重强调了保障供应链、产业链的重要性。《通知》指出,要实现重点项目“有保障”,对浙江省龙头骨干企业的数字供应链创新、关键技术产业化、供应链平台、国内国际供应链布局等项目建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提供中期合理利率信贷支持,助力供应链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平合化和全球化创新发展。


实际上,早在201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积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就要求,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国领先、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供应链体系,培育5个千亿级、20个百亿级产业供应链,浙江省成为全国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的中心。


《通知》在前述文件的基础上,对供应链金融促进供应链、产业链发展的作用做了强调,为浙江省推进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点明了方向。


在《通知》的第三大部分中,分别对制造业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现代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模式、现代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商贸流通供应链金融模式、外贸领域供应链金融模式、专业平台供应链金融模式六大模式作出具体指示,同时,《通知》还强调了金融科技运用、强化工作保障等内容。


据浙江省商务厅介绍,2019年开始,浙江银保监局、省商务厅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依托杭州、舟山、义乌等国家试点城市,以及列入国家试点的26家浙江核心企业和96家省级试点企业,建立了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制管理和“伙伴银行”制度,“一企一策”制定方案,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同时,浙江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促进融资畅通。


截至2019年末,纳入监测的全浙江省银行业服务的供应链核心企业563家,上下游小微企业1.66万家,涉及表内外融资余额1466.1亿元。


一手紧抓供应链,一手托举供应链金融,汇聚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力量的供应链金融必将持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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