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此,喧嚣近3年的“无车承运人”终于靴子落地。
如今《办法》已实施半年有余,网络货运行业有何变化?又出现了哪些新的方向?
合规经营是底线,也是痛点
近来,随着创新物流服务模式、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提高物流效率等系列指导意见的提出,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物流行业迈入了新阶段,传统的道路运输承运人和货代公司已经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无车承运人模式渐渐发展起来。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在多项政策性意见中都提及“无车承运人”一词,从申请规模、信息化水平、安全运营条件、税收政策等方面完善无车承运人发展环境,正式予以无车承运人合法承运人地位;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给这种新的物流商业模式一个崭新定位。
从此,网络货运成为新晋“网红”,吸引各大货主企业纷纷入局。
2017年3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无车承运人第一批试点企业,共283家,其中,经考核合格的企业仅229家;2018年,不少省份又陆续开放了无车承运人第二批的试点;2020年,网络货运发展步入元年,在新冠疫情的反向催化下,物流领域的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叠加政策的引导,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意识到网络货运这个风口。据了解,全国已有超29个省市相继出台网络货运相关政策,同时,已有100+符合要求的企业获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
从饱受争议到政策倾斜,再到市场的热烈关注,网络货运一路走来历经风雨,似乎即将沐浴阳光。但是,道阻且长,我国公路货运市场一直存在的市场集中度低、信息不对称、税务不合规等问题并未就此消弭。
随着网络货运全面放开,全国有着庞大基数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或将有一大批转化成网络货运企业,再加上生产制造企业、供应链企业以及互联网平台(含电商)等诸多玩家,市场呈现出一派繁华表象。
但是,拥有资质并非就代表高枕无忧,网络货运企业还必须拥有配套的货源和运力整合与财税筹划能力,需要具备覆盖从推广运营、税务合规到财税扶持政策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根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需要承担运输服务质量责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建立对实际承运人的服务评价体系。
然而,目前的局面是,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申报入局,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却缺乏物流供应链技术和相关配套解决能力,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导致整个行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这种进退触籓的局面从税务问题就可见一斑。
2019年5月,张家口信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侦查,涉案金额13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虚开窝点3处;2019年下半年以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多地警方相继曝光一批虚开发票案,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个别案件甚至上千亿元,造成国家大量税收损失……
如此之多的虚开发票究竟因何而起、又从何而来?
实际上,税务问题历来是物流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而对网络货运行业来说,这个问题尤为显著。一方面,网络货运平台作为承运人身份需要依法向托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网络货运平台将运输业务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完成,实际承运人理应向平台方提供运输劳务发票,但绝大部分实际承运人为个体运输户——在2018年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卡车司机的调查报告《中国卡车司机调查报告No.1》显示,我国卡车司机数量高达3000万,而中国货运总量76%是靠公路运输完成的,也就是说,超3000万卡车司机承载了中国76%货运总量,但因身份等因素限制,个体司机无法提供运费专票,造成网络货运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导致企业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白条做账成了行业通常做法,这为企业税务合规埋下了地雷。
因而,事后补单、过账刷票、乱用油卡抵进项等违规现象在网络货运行业层出不穷,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税负成本过高的现状下,一些企业选择了“白条做账”等不合规做法,借此来逃避部分应缴纳税费,达到降低企业成本,但是,“白条”并不被税务局认可,一旦被查,企业不仅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同时还需要依法缴纳25%企业所得税。
一面是政策的关注和重视,一面却有诸多企业、个体司机仍在合规这条底线上“走钢索”,网络货运合规发展亟待重视、势在必行。
网络货运平台转型升级 谁能成为引领者?
2018年7月,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201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以求彻底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问题。
在接连的政策支持下,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润船联”)等企业凭借优秀特质开始涌现——物润船联在2018年8月江苏省税务局发出《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交易撮合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后,成为业内唯一一家网上税务代征试点企业。
(物润船联代开的全国首张小规模纳税人1%增值税专票)
据了解,物润船联代征系统直连金税三系统,相当于“网上税务局”,不管是生产型企业、贸易商、传统物流企业,还是网络货运企业,只要通过物润线上撮合并完成交易,即可替个体司机代缴增值税、个税及附加税,代开运费专票:系统采用临时纳税号避免个体运输户开证繁琐,以据实为原则提供一车一人一票服务,经线上撮合交易,可替司机代缴增值税、个税及附加税,代开运费专票;全程线上开票,电子专票线上抵扣,解决个体司机开票难问题,彻底打通了网络货运企业、物流企业进项抵扣链条,规避了企业白条做账,税务合规问题迎刃而解。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物润船联还可以为网络货运企业提供优质的财税政策扶持,申请入驻物润数字货运集聚区可享受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00%-120%的高额财税奖励,通过物润一站式税收优化服务将企业9%的综合成本合法合规降至4.475%。
另一方面,网络货运平台搭建在网络货运落地解决方案中非常重要,技术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它需要平台接入省级监测平台,方便地获取“人、车、户”等基本信息,同时需要上传运单、资金流水单、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驾驶员位置信息等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降低各项风险,提升服务品质。
针对无车承运试点期间信息流成谜等顽疾,物润船联通过深度整合货运需求和运力,优化了供应链流通运作流程,结合线下的服务跟踪、资源配置,并辅以国内首创的物流全程可视化监管系统,让每笔运单行车轨迹、卸货点、运行时间都做到“有迹可循”,从而为生产企业、贸易商、物流企业及第三方物流提供一站式智慧物流服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物流服务商,物润船联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助力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为网络货运企业、实现业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成为推动中国物流迈进“智慧化、数字化”的开拓者,同时也是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合规性发展的主力军。无论是从政策还是市场需求来看,网络货运行业对这些痛点的解决需求都有一定的迫切性,而能为网络货运行业提供优质解决方案、能够助力网络货运平台转型升级的企业必将不断崭露头角。
2020年6月,物润船联董事长朱光辉在一场主题为“网络货运运营赢天下”的线上直播中透露,物润已能满足整车/零担、园区、城配等多种物流模式的需求;截止目前,物润船联已签约160+企业,并成功协助多家合作企业顺利拿下各省市网络货运首证。从物流全链条再到物流金融等解决方案,物润船联依托多年来深耕网络货运行业的优势,打造了从系统服务到个体司机代征的一站式服务,让物流企业从无所忧到有所托。
网络货运行业具有广阔市场,随着物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国家层面上对该业态的扶持,网络货运平台的发展迎来了春天。而对于想要转型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的企业而言,能否抓住风口,关键要看其能否找到契合的、为网络货运行业提供优质解决方案的企业,而物润船联等优质智慧物流服务商既能乘上网络货运的发展东风,又能助力其他入局企业实现共生共赢,无疑将展土开疆,迎来广阔未来。
可预见的是,这条通往未来数字化生态的大道已经开放,只等拓路者来。
曹雪艳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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