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在一个学术报告中谈及供应链金融信任形成时,论及到一个对帮助理解金融科技的管理学理论,即网络行动者理论,这个理论最早由社会学家Callon和Latour提出,他们认为行动者网络是分析人类和非人类行动者共同实现特定目标以满足不同利益需求的过程,该理论认为行动者之间存在关系,这些行为者不一定是人类,也可以是无生命的物体或过程。这一理论无疑说明管理活动中除了经济人以外,经营物和技术也是促进利益实现的能动体,非人类化的客观主体从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化成了业务活动中积极参与者。显然,这一管理理论对于理解如何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即需要通过数字技术将供应链金融运营中各经济主体和业务、资产和活动连接成一个互动互信的网络,形成“信任链”,这是建立数字信任的基础,也是供应链金融能持续发展的关键。
上述三个可信链针对的是供应链金融理性发展的商业运营,而保障上述三个可信的最底层基础设施是“可信制度链”。可信的制度体系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框架,也是商业文明形成的磐石,“可信制度链”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供应链金融活动要素的规范,即从交易形成、交易确认、挂账、开票、支付、清分等各环节都需要制定一些基本规范。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开展遇到的主要挑战在于由于对供应链各环节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使得“耍流氓”行为成为惯例,诸如,供应商交货而不挂账,以否认应收账款的事实,从而逃避清理应收账款、加速中小企业支付的要求。再如,交易而不确权的行为,或者核心企业以不能对外担保的名义,拒绝任何形式的自有产品回购,将风险推卸给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等,这些都是阻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毒瘤;二是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规范。近些年来,随着供应链金融逐渐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供应链金融产品也逐渐丰富,但是,这些产品的运营流程需要加以规范管理。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金融产品便是以各种“单”、“信”、“证”为代表的电子应收应付凭证的拆分、流转、贴现,这些产品的出现本应是促进产业金融发展,让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在多级供应链实现穿透,惠顾中小企业,然而,由于不规范的行为使得该类产品遍地开花,反而成为了掠夺中小企业、金融杠杆化的新手段、新工具。如何保证每次拆分流转背后的贸易、资产真实性、电子凭证的期限规定,以及贴现机构的规范等等都是需要制度来保障;三是供应链金融监管体系规范。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产融结合的产物,也是一种新型的产融创新,如何管理仍然是一个大的课题,这包括在维系有效监管的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这包括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随之随用、随借随还的融资管理体系、远程开户、二类户以及跨行支付清分问题、数字治理和数字监管问题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踏踏实实研究探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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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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