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从俄罗斯铜厂购买的2000吨精炼铜不翼而飞,该批货物价值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亿元)。合同约定5月底交付货物,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批货物根本没有来到港口。根据处理这批货物的航运公司的记录,这些金属被列为价格便宜得多的花岗岩,可能已经运到土耳其。
从上述的描述来看,此次2000吨铜丢失有两个原因:
其一,可能是该企业被交易对手方下套诈骗。大宗商品在贸易环节物流复杂,尤其是国际贸易。该事件中,货物提供方俄罗斯铜厂可能勾结各方,利用虚假物流单证来掩盖货物交付状态,通过虚假合同编造货物数据等,以此为欺诈行为创造空间。
其二,可能是该上市企业出现了内部道德风险,相关人员用不法手段从中谋利。
无论是哪种原因,核心问题都出在企业对大宗商品的风险管理上。
大宗商品作为实体产业的基石,从开采、生产、加工到终端消费,除了生产商和消费者这对天然的“交易对手”之外,会有大量的贸易商、仓储物流机构、金融机构等“中间商”参与其中,共同构成完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因此大宗商品的风险集中在贸易过程中的物流运输、货权转移、交易对手信用评估。
2014年6月,青岛港被曝出发生大宗商品融资诈骗案件。青岛某公司利用同一批铜金属库存,重复骗取融资贷款而遭到调查,多家银行牵涉其中,涉及资金上百亿元。
2022年5月,铝现货贸易市场曝出了铝锭重复质押事件,即融资方将库存铝锭一货多押,从而导致无法提货,引发货主集体挤兑,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2022年8月,总价值约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在秦皇岛港因贸易商“无单放货”而失踪。该事件涉及的企业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
许多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融资贸易只凭信用并没有控货,还有的即便有控货也往往没有对货物之上的货权进行关注。前者是由融资主体信用逐渐演变成的担保信用圈,但是这种关系危如垒卵;而后者集中体现在对大宗商品开具的仓单上。因为大宗商品的流通性非常强,几乎等同于现金,如果仓单造假,就意味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底层资产是空的,面对这种欺诈手段,一定要对仓库内的货物控制在自己手上;同时对仓单上附着的货权要进行确认和登记公示。
回到该事件本身,行业内的企业如何引以为戒?
除了前期评估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对其进行资本、经营状况的尽职调研,还要在贸易过程中建立实时更新的动态监测体系。这里的动态监测体系体现为三个方面:
1. 交易对手动态:财务状况,诉讼,经营状况;提交给企业自身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交付过程是否真实合理,并且要留下不可篡改的证据链。
2. 交易执行情况:对手信用额度情况;银行文件开具是否顺利且合规;是否实现货权转移,货权相关的单据凭证是否保存完整,所有转移过程是否留存证据。
3. 对交易对手随访:以半年度或年度复查对手资信;复查对手合作的企业状态等。
如果是企业内部道德风险,该企业应对接控货监管系统和货权管理系统,对货物和货权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系统对接和技术手段看清每一次货物和货权变动的情况。同时对企业内部人员的每次操作进行司法存证,形成完整的业务证据链,将操作标准化、流程化,这样有利于减少人为操作的失误,降低内部道德风险。
作者:侯泽宇
编辑:侯泽宇
侯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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