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网 , 毛莉 , 2026-02-05 , 浏览:119

近日,国资委在持续强化中央企业贸易业务监管的背景下,首次对备受关注的“两头在外”贸易模式作出权威定义。此举标志着自2023年10月《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 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下称“74号文”)发布以来,国资委通过十余次官方问答,已系统构建起针对央企贸易行为的清晰合规框架。

官方定义“两头在外”:原始采购端与最终销售端均在集团外

根据国资委最新回应,“74号文”所规范的贸易业务,特指为赚取购销差价而从事的“两头在外”商品买卖活动,其中“两头”明确界定为原始采购端和最终销售端,且二者均须位于本中央企业集团之外。这一定义从集团整体视角出发,强调判断标准应立足于中央企业自身控制边界,而非泛指所有央企或外部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均在中央企业集团外”中的“集团”,是指某一家具体的中央企业集团,而非国资委或其他部委监管下的全部央企集合体。这意味着,即便交易对手是另一家央企,只要不属于本集团体系内,仍可能构成“两头在外”。

三类业务被明确排除,合规路径得以厘清

尽管“两头在外”成为监管重点,但国资委多次强调,并非所有此类业务都被禁止。

在国资委过往历次答复中,三类关键业务被明确排除在74号文规范范围之外:

  1. 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此类业务服务于集团内部实体产业的生产需求,具有真实商业实质,不属于以赚取价差为目的的纯贸易活动。2024年11月,国资委明确回复:“围绕生产开展的采购、销售业务不属于本文件规范的贸易业务”。

  2. 子企业之间的内部贸易:2025年7月国资委在一次问答中确认“同一中央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间的交易,虽形式上构成买卖,但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会被抵销,不产生对外经济效果,因此不被视‘两头在外’。”

  3. 围绕主业开展的特定贸易:对于主业本身包含贸易的央企,或经集团董事会批准、服务于国家能源、资源、粮食、国防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全的特定贸易业务,仍可合规开展,但不得“单纯为做大规模”。2024年12月国资委答复称,主业不含贸易的央企“原则上不得开展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但特定情形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保留。

“十不准”红线背后:以商业实质为核心,严打融资性与虚假贸易

74号文提出的“贸易业务十不准”,其核心逻辑在于穿透形式看实质。国资委将监管焦点集中于缺乏商业实质的“空转”“走单”及“融资性贸易”等行为。这些业务往往表现为“走单、走票、不走货”,或通过关联方闭合循环,人为做大营收规模,实则为变相融资或资金通道。

2023年12月,国资委重申融资性贸易的四大识别特征:虚构背景、上下游关联、标的物由对方控制、变相提供资金。这为央企自查和审计提供了具体抓手。

此外,在区分贸易与集成业务时,国资委明确指出,不能简单以“自有产品占比”作为判断标准,而必须“结合业务实质进行判断”,进一步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理念。

地方国企可参照执行,监管风暴席卷全国

虽然74号文直接适用对象为中央企业,但国资委在2025年5月的答复中确认,地方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事实上,包括广西在内的多地国资委已相继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将“零容忍”态度延伸至地方层面。

这一系列举措,本质上是倒逼国有企业回归产业本源,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正如此前多起因虚假贸易被ST的案例(如锦州港、中泰化学)所示,盲目追求营收规模而忽视业务实质,不仅会招致严厉监管处罚,更将严重损害国有资产安全与企业长远发展。


随着国资委对“两头在外”定义的落定,中央企业贸易业务的合规边界已然清晰。而这也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简称“46号令”)形成政策合力,在央国企圈引发强烈关注。

归纳来看,46号令的三大焦点尤为突出:

一是追责范围大幅扩展,从72种增至98种,明确将“未按规定追索应收款项”“开展‘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或融资性贸易”“合规/内控/风控制度缺失”“集团对子公司重大风险失察”以及“损失虽未实际发生但证据表明其在可预见未来必然发生”等情形纳入追责;

二是推动追责机制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防控、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全周期跃升

三是容错纠错并举,确立“尽职合规免责”原则——但需满足动机纯正、决策合规、过程留痕、及时止损,并通过规范程序认定,防止容错沦为纵错。

这意味着,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都亟需建立一套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供应链业务风控工作制度、标准、方法与模板,才能有效应对新规挑战。

而这些与万联网主办的《供应链业务全员全流程风控操作细则实操课》的设计理念也高度契合:把该防的风险防住、该免责的免责、该拿的业绩拿下。课程聚焦两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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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员风控:联动业务、风控、法务、合规、财务、商务、物流等所有相关岗位,实现“人人有责、环环相扣”的风控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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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地点: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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