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位国企贸易公司的老总问我:
在融资性贸易纠纷案里,一旦买卖贸易合同,被打成“借贷”关系会怎样?毕竟一旦定性为借贷,那他还我本金和利息理应天经地义,这钱应该能更顺利地拿回来吧?
不是我泼冷水!现实可能比你想的还要骨感。今天我们就抛开枯燥的法条堆砌,结合一线行业资深实操经验、真实司法现状,从国企视角把这件事彻底讲透。重点给大家说清楚:买卖变借贷,不仅不利好回款,反而可能会陷入深度回款困境;胜诉不难,但真金白银回款极难,想要保住国资减少损失,核心不靠打官司,而是靠前置非诉止损手段!
一、为啥买卖合同打成“借贷”关系,反而可能是个坑?
很多国企朋友都会天真地认为:贸易纠纷举证麻烦,要核对货权、物流、交付、验收全套凭证;变成借贷关系就简单了,只需要认资金流水和本金,回款肯定更轻松。
实话实说,这是国资国企踩坑的最大认知误区。两者的核心差异,根本不是举证繁简,而是回款责任主体、资产兜底能力、司法保护力度完全不同。
因为走贸易买卖合同关系,你对接的基本是交易链条上面的大企业、核心合作主体,他们往往有成熟资产、有履约能力,追责兜底有保障;一旦变成借贷关系,司法层面会直接穿透,跳过这些看似靠谱、有钱的大企业,直接穿透到最终用钱、可能早已资不抵债的中小民营企业。
这就是问题的核心症结。
我们来拆解一下法院的穿透审判逻辑:融资性贸易的本质是“通谋虚伪行为”,上下游空转交易、无真实货物流转、无实际贸易需求,唯一目的就是国企出借资金、民企占用资金、到期还本付息,所谓贸易差价就是变相利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虚假的买卖合同直接无效,隐藏的借贷关系会被单独剥离审理。这个定性一改,国企将会直接丢掉所有贸易场景的优势,陷入全方位被动:
第一,贸易合同所有有利条款全部作废。原本合法贸易下的全款货款主张、逾期违约金、资金占用费,通通不被司法支持,法院顶多支持你拿回本金,利息最多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甚至如果是职业放贷或违规转贷,连利息都不支持,只能拿回个裸本金。这中间的利润缺口,谁来填?
第二,利息收益被严格限制甚至收缴。国企供应链公司大多无金融放贷资质,经营性资金拆借属于违规行为,不仅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拿不到,已收取的利息还可能被依法收缴。
第三,自身背负过错责任。法院会直接认定国企风控疏漏、违规参与资金拆借,存在明显过错。一旦涉及多方主体损失,需要按过错比例分摊国资亏损,不是对方全责。
第四,配套担保大概率失效。很多贸易合同里都是有担保措施的。但根据法律,主合同(买卖合同)无效,从合同(担保合同)往往也跟着无效。除非你能证明担保人有过错,否则原本用来兜底的担保可能瞬间失效,你的债权从有担保变成了信用贷,风险敞口直接拉满。
第五,最要命的是合规与刑事风险。这才是国企领导最睡不着觉的地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融资性贸易(十不准、46号令)。一旦司法文书白纸黑字认定这是借贷,就等于坐实了咱们国企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甚至虚假贸易。这不仅是钱回不回来的问题,接下来可能就是审计问责、纪律处分,严重的甚至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或滥用职权罪。
二、既然已经暴雷,如何最大程度抢救国资?
如果事情已经发生,对方确实还不上钱了,咱们也不能坐以待毙。要想少亏点,甚至把损失降到最低,得学会打一套组合拳,核心思路:死磕用资方,拖住通道方,化债代替催债,寻求刑事突破口。
1、别只盯着合同相对方,要把实际用资方揪出来
在循环贸易里,跟你签合同的往往是中间的通道方(可能是个空壳公司)。如果只告他,他名下没资产,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法院在穿透认定借贷关系后,通常会查明谁是真正的资金使用方。一定要在诉讼中申请追加实际用资方为共同被告,让他承担直接的还款责任。只有找到那个真正把钱拿去花的人,钱才有着落。
2、咬死通道方的过错,让他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中间那个走票、走账的通道方,往往会喊冤:我就是个过路的,我只收了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凭什么让我还几千万?
这时候千万别松口!你要搜集证据证明通道方明知这是虚假贸易。比如:交易结构明显违背商业逻辑(高买低卖)、货物根本没动过、资金当天闭环流转等。只要证明通道方存在过错(协助规避监管、提供虚假单据等),法院就有可能判决通道方对实际用资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充赔偿责任。好歹蚊子腿也是肉,能追一点是一点,对吧。。。
3、以化债代替逼债,是个可行办法
如果对方企业只是暂时资金链断了,但还有生产线、有技术在,别急着把它逼死。国企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信用背书,通过债转股、引入产业投资人、甚至托管经营等方式,帮这家民企恢复造血能力。它活过来了,你的钱才能慢慢回来。这比一纸胜诉判决却执行不到一分钱,要实在得多。
4、终极手段:刑事报案,但这招是双刃剑
如果对方不仅不还钱,还伪造了仓单、印章,或者压根就没有货物(纯粹的资金空转),这可能就涉嫌合同诈骗罪了。
这时候,果断向公安经侦报案。刑事手段的威慑力是巨大的,一旦立案,对方实控人面临坐牢风险,往往会想尽办法(甚至卖房卖车)来退赃退赔,以求得谅解。这是目前追回国资最快、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但这里也必须提醒大家一句:一旦启动刑事程序,就等于把国企自己违规搞融资性贸易的伤疤揭开给全社会看,内部的问责风暴可能随之而来。所以这招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奉劝大家,不到万不得已、金额特别巨大的时候,慎用。。。
说白了,融资性贸易就是:你以为你在搞供应链,其实你在当财神爷;你以为你能赚息差,结果成了活雷锋。
法官一拍桌子:这是借贷!
你心想:借贷也行,能还我钱就行。
法官:钱要找实际用款人还。
你问:用款人在哪?
法官:跑了。
你:???
这波就叫:营收涨得猛如虎,回款一看二百五!
说起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依旧是当前国企贸易圈最为关注的话题!为啥?因为出事的国企太多了。。。也因当前国资监管趋严,国资委“十不准”、46号令等系列监管政策执行下来,国企开展供应链业务,必须要构筑一套覆盖业务全流程、全员参与的合规与风控操作细则规范,让每位员工在日常的业务场景中能快速识别并做好风险防范。
为此,万联网联合2位拥有20多年供应链风控实战经验的行业老炮,特别策划了《供应链业务全员全流程合规与风控操作细则实操课》,第十期定于6月3-5日在乌鲁木齐举办(6月3日走访本地龙头国企-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第十一期定于6月11-12日在山东济南举办。授课期间,2位老师将会深度解析诸多“国企深陷融资性贸易纠纷”的真实案例,带你做好风险防范。
例如:案例一:某国企无意中陷入“4家国企、3家民企设计的循环贸易陷阱”,上下游交易对手均为国企,不做任何垫资,暴雷后依然无法逃脱?
案例二:某国企有真实的货物交付,甚至还亲自验收货物了,最终还被认定为融资性贸易?
案例三:国企仓+现场派人盯守,拥有看似完善的内控体系,但最终依然出现一货多卖的情况?
案例四:质押货物已按国企自身要求挪库并做好监管,但自己依旧暴雷?
案例五:业务模式没问题、客户资信实力也强、还是多年合作老客户,但这家国企依旧暴雷?
案例N:现实已出现“不少民企以融资性贸易为由,赖账不付款”等多种情形,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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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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