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供应链金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快广西供应链金融发展,日前,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广西供应链金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奖励范围和标准、申报条件和要求、具体的申报和审核流程等,是供应链金融发展奖励资金申报的指导性文件。
《通知》明确了各企业、服务平台及金融机构的奖励申报条件及要求,在每个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企业通过广西征信融资服务平台自主申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会同相关部门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自治区财政厅收到审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及将奖励资金拨付各市县财政部门,各市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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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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