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及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纠纷等,严惩金融领域犯罪
- 2022-08-15,万联网 ,供应链金融智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共30条,因此也可称作“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总体要求;二是明确工作举措,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包括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健全工作机制。
严惩金融领域犯罪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作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五大主要目标之一。此次最高法发布的《意见》第九条提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强调将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证券、期货交易及票据纠纷等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
同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型纠纷审理规则,加强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法律问题研究,服务保障金融业创新发展。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介绍,近年来最高法也制定了多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例如,最高法及时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擅自发行和销售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依法打击各种“庞氏骗局”和投资陷阱;引导和鼓励投资者通过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搭便车”维权等。
此外,在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周伦军提到:“最高法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也即将挂牌”。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加密货币、跨境金融产品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供应链融资的金融纠纷多发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爆发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影响也在金融案件中逐步显现,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居于首位),涉及电子商业汇票法律问题较多,涉供应链融资的金融纠纷多发等。
据万联网了解,以北京、上海相关数据为例,近年来金融类民商事案件总体呈现数量多、新类型疑难复杂等特点。此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从数量上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四类案由始终占据前五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连续三年居于首位。在涉诉主体上,既包括银行、保险、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类传统金融机构,也包括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公司等金融企业。
不止于此,金融“创新”带来的新问题也持续增多。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金融审判白皮书提到,比如涉供应链金融业务纠纷案件开始涌现,与应收账款转让、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票据保理、池保理等相关的问题不断增多,相关交易性质认定、权利救济路径选择等方面存在法律难点。
此外,上海高院8月4日公开发布的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则提到,上海法院在审理涉及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收益权转让、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等供应链融资的纠纷案件中发现,因供应链基础交易履约困难导致的金融纠纷呈多发态势,该类案件反映出以下问题:一是融资机构对供应链金融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审查不够严格谨慎;二是应收账款的担保功能有所减弱;三是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兑付不能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来源:万联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