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仓登马令海:电子货权凭证在中国如何解决存货融资问题?

2024-04-08万联网 ,供应链金融智库

万联导读:3月27日,由万联网主办,中企云链、光谷金信、简单汇、赫中企云、深度数科、高达软件、中信梧桐港、玉湖冷链、金网络、博阅信科、企汇安、韦屹供应链、迅航星、酒链科技等合作伙伴支持,并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ZIBS、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成都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三亚中央商务区等机构鼎力支持的“2024第十一届产业数字化与供应链金融创新论坛”深圳盛大召开。

【直播回放】第十一届产业数字化与供应链金融创新论坛:可在转发此文章到朋友圈后,联系万联网客服19168536275,领取回放链接。


(中仓登总经理马令海)

中仓登总经理马令海“全国性仓单体系的规则和制度在中国的数字化实践——电子货权凭证”为主题,从“中国存货融资市场现状、存货融资解决方案、电子货权凭证和实践分析”4大角度,对中仓登电子货权凭证解决方案,做了独出心裁的解析。他表示,据IFC估算,中国的存货总量在100万亿左右,中国各类型存货融资量的年度发生额在5-8万亿之间,融资率极低、市场缺口巨大,急需发展存货(仓单)融资业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对国内外市场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后,马令海认为,适应于中国的存货融资解决方案是“电子货权凭证”,即确立了货权的电子提货凭证,是电子可转让记录的一种表现形式。马令海表示,电子货权凭证的核心是确权;确立其效力的方法是“三登记两确认”,即仓库、货权和仓单登记公示,提供动产交易、融资参与方准入标准,和货权从成立到存续全流程管理并留痕。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电子仓单”的案例,马令海对中仓登推动电子货权凭证的实践路径和方法进行了详尽剖析。

以下为现场速记全文:

全国性仓单体系的规则和制度在中国的数字化实践——电子货权凭证

马令海:各位下午好!我今天分享的标题或许稍显冗长,但其实背后有着深厚的渊源。记得我们公司初创时,曾参与制定了一项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运营管理规范”。五年前,我初涉此行业,对“全国性可流转仓单”的概念并不明晰。当时,无论是行业协会还是世行的专家,都鼓励我参与这项工作。本着认真的态度,我接下了这份任务,并持续至今,已近四年。

今天,我想与大家深入探讨全国性仓单体系的内涵,以及在这一体系下,我们需要怎样的规则和制度来支撑。事实上,直至今年春节前夕,我才通过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研讨会,真正厘清了这些概念。接下来,我将与大家分享我的理解和发现。

一、中国存货融资现状——融资率极低、市场缺口巨大

中国存货融资市场的现状众所周知,其规模之大,无论是世行统计的70万亿至90万亿,还是国家发展实验室的120万亿数据,都充分显示了其巨大的潜力。然而,在这庞大的市场中,却同时存在着两大难题。

首先,交易的不便捷性。我们难以想象在这样一个数字化时代,货物的交易还无法像淘宝或拼多多那样简单直接。买家无法仅凭图片、介绍和买家评论就轻松下单,等待卖家发货。这种交易方式的复杂性,使得市场的流动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其次,如此庞大的存货量,获得资金支持的比例却极低。这无疑是市场发展的又一瓶颈。

面对这些困境,我们不难发现,其根源在于中国仓储行业的法规与监管的缺失。目前,我们既没有专门的仓储法律,也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这导致市场缺乏规范,混乱不堪。没有基础设施的支撑,相关从业机构难以有效运作,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在市场中会遇到评估难、监管难、确权难、处置难以及标准制定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存货融资解决方案——搭建全国性仓单体系

中国并非地球上首个面临存货交易与融资需求的国家,实际上,许多国家在之前已经探索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或许并非尽善尽美,但如果多数国家都选择了相似的路径(搭建全国性仓单体系),那么它必然有其合理性。

这个解决方案的核心在于立法。立法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确立主管部门,设定相应的规则和标准。而更为关键的是,会建立国家级的中央登记处。这四项原则不仅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仓单示范法》立法指南的基础,也是国际上已确立仓单法的国家在推进仓单业务监督管理时的基本规范。无论是早期如美国颁布仓单法推行管理体制,还是历史悠久如英国、法国早已拥有仓单法,亦或是近年来如巴西、乌干达等发展中国家也相继立法,它们都是遵循着这样的机制来运作的。

以美国为例,虽然联邦政府没有专门设立仓单管理部门,但其农产品仓单的管理体系却十分严谨。美国通过仓单法,将相关职能赋予了农业部。因此,在美国,想要开具仓单,仓储管理企业及其管理的仓库需经过联邦或州政府的严格准入审核,并定期接受抽查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仓储企业存储了货物,但它们并不能自行开具仓单。农产品仓单必须在联邦政府特许的平台上开具,目前美国共有5家这样的平台,虽为私营企业,但联邦政府对它们的准入进行了严格把控。

这四项原则,对于全球范围内希望推动动产融资或利用仓单促进交易与融资的国家而言,都是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尽管不同国家可能在具体执行时添加了一些附加规则,但核心逻辑是一致的。例如,巴西虽然将交易仓单与融资仓单分开管理,但并不违背这四项基本原则。

在法律的支撑下,仓单不仅仅是提货权,更是一个物权凭证。这意味着仓单的持有者对货物享有优先权,无论货物上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这种优先权极大地提升了仓单的价值,使得交易和融资变得更为便捷。例如,菲律宾在糖业领域虽然没有专门的仓单法,但其通过设立糖业局并遵循类似的规制,使得糖业仓单成为有价证券,极大地促进了糖业的交易与融资。

此外,这套全球通用的规制还有助于我们在国际贸易中解决纠纷,因为各方都在同一套规则下行事。最终,这样的法律体系有助于我们建立起完整的动产信用体系,推动动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在中国,由于缺乏专门的仓储法律、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导致仓储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事实上,我们一直都想形成相应的行业法律,但因为仓储行业连主管部委都没有,行业立法过程艰难。这确实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为缺乏法律保障和规范,使得行业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目前,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存量竞争时期。在这一阶段,金融机构普遍面临资金无法有效投放的困境,缺乏优质资产成为共性问题。我曾与广东省金融局的领导交流时,他玩笑般提到,若能盘活中国高达20万亿的存货资产并使其获得融资,这相当于为国家经济“缩表”20万亿。这20万亿资金若能有效流入实体经济,将产生巨大的货币乘数效应,极大推动实体经济的流通与发展。虽然这听起来像是个玩笑,但背后蕴含的宏观经济效益却是实实在在的。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尽管市场需求迫切,但在中国,由于缺乏专门的仓储法律和相关基础设施,原有的仓单体系无法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不仅是银行,包括技术公司、货主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在内的各方,都渴望能够找到一种解决方案,让货物的流动和融资变得更加便捷。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探索新的解决方案,以打破这一僵局。

三、存货融资适应于中国的解决方案——电子货权凭证

在这个情况下,我借鉴了应收账款多级流转的概念,提出了“电子货权”这一名词。为什么选择这个名称呢?回想2005年,三角债、打白条这些名词在中国企业中屡见不鲜,它们本质上都是企业间应收应付的财务问题。那时,甚至连国务院都频频发文试图解决这些纠缠不清的三角债问题。然而,应收账款这一看似负面的名词,在2008年却迎来了根本性的转变。

2008年,中国《物权法》的发布为企业利用应收账款作为担保物权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一法律规定允许企业以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融资。更重要的是,《物权法》还明确了基于应收账款生成的担保物权需要进行登记,这一登记工作由央行征信中心的担保物权登记中心负责。这一转变不仅使应收账款的利用变得合法化,更为其后续的金融化奠定了基础。

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应收账款的流转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革,人们简称其为“电子债券”。受此启发,我认为在货权领域,我们同样可以借鉴这一模式,打造一份“电子货权”的名词。这份“电子货权”将作为具有明确权属关系的提货凭证,为货物的流转和融资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方式。

关于电子货权凭证的概念,或许大家会有些疑问,为何我会提出这一概念?下面,我为大家进一步解释。

首先,我们熟知的仓单、运单等各类单据,它们本质上只是提货权利的证明,而非物权证明。要使其成为物权证明,必须满足《民法典》中关于动产物权确立的规定,即实际交付。这意味着,只有当货物被真实交付、接收并占有,才能确立其物权。然而,在现实中,尤其是在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时,很难像某些机构那样,亲自成立仓储管理企业进行货物管理。更多的情况是,货物存放在第三方仓库,导致货与权分离。这时,尽管有人为你保管货物,但权利的保障却成为一个难题。即便有人为你盖章确认,这更多的只是在法律上为你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债权保障,而无法确保你能够直接处理对应的货物。

对于买卖双方,尤其是作为货物的所有权人或质权人的金融机构,货权的实际占有至关重要。在中国的担保物权体系中,还涉及到优先权保留、最优优先权等复杂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更为全面、有效的方式来管理和证明货权。

为此,我们提出了电子货权凭证的概念。这不仅仅是一份提货凭证,更是结合全流程货权管理生成的电子化凭证。它旨在确保货权的真实、有效,并为金融机构等各方提供更为便捷、可靠的货权证明和管理工具。

关于货权凭证,它与国家法律的对应关系是这样的:首先,由于目前缺乏专门的法律,我们只能在行业层面确立相关标准,并期望愿意遵守这些标准的各方共同参与。同时,在没有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我们倡导所有接受这些标准的参与方共同组成一个自律组织,相互监督。

在具备法律的情况下,仓储管理企业、仓库及仓单签发平台都会有严格的准入规则。然而,当前我们正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我们致力于制定一套综合评级机制,这一机制将充分借鉴有法律支持时的相关要求。

最后,在法律健全的情况下,国家会设立统一的登记部门。而在电子货权的体系中,我们将建立一个统一的登记平台。这一平台的主要作用是为权利人提供有力的证明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登记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权利的存在。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其实是确权,其他相关的工作都相对来说好实现,因为今天中午也有人问我,你告诉我,到底怎么能保证住我的权利。确权是整个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其他相关工作相对较易实现。

当被问及如何确保权利时,认为若真要提出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其实主要就三步。

首先,有效控制货物至关重要。这涉及到选择信用可靠的仓储管理机构,并借助完善的基础手段来管控货物。确保随时掌握货物的状态,包括其是否在位、数量是否减少以及是否损坏,从而解决货物的控制问题。

其次,确保从与前手交易方的业务开始,就有充分的工作和流程来证明自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这包括前手调查、实际交付、持续占有,以及在第三方仓库中如何明确标识属于自己的货物。在法律层面,对货物的特定化描述必须清晰明确,所有工作都应有效留痕,并形成法律上可采信的证据。这样,在发生法律纠纷时,能够有逻辑地展示从最初到最后的所有工作,并确保法官充分相信这些留痕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在完成上述两步后,你可在公司平台上公开权属信息,进行权属登记。我们与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及最高院民二庭法官深入讨论过,这套逻辑在法理上能有效保障货物权利人的权益。同时,我们发布的报告主要探讨了,在法理支撑下,全国法官的司法实践是否与这一法理相吻合。通过对4000多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全国法官在判例中普遍遵循这一原则。然而,在此过程中存在一个不利因素,即一旦出现反例证明你不是货物权利人,法官往往会首先否定你的货物处置权。因此,证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在整个确权管理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我提到了“三登记”的重要性。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中国,仓库不能像不动产那样进行登记,无法获得国家赋予的明确标识。因此,中仓登作为为行业提供服务的机构,从仓库登记开始,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明确了仓库之后,才能进一步确定仓库内属于你的货物的具体位置。基于这些货物,无论是生成单据还是确立权利,都需要在公司平台上进行相应登记。

在进行公司登记的过程中,有两项工作必须由仓储方协助完成。首先,许多企业倾向于使用电子仓单作为电子货权的载体,但电子仓单生成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同一个仓库,同一家仓储管理企业可能拥有多个电子仓单生成平台,这导致货物仓单生成的混乱。技术上难以解决此问题,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要求仓单管理企业和生成仓单的平台在第三方公司平台上共同宣布,明确哪个仓储管理企业管理了特定仓库,以及使用的是哪个仓单平台来生成电子仓单。这一步至关重要,因为过去在广州、上海等地都出现过同一批货物被不同平台出具不同电子仓单,进而质押给不同金融机构,导致权属纠纷的案例。

此外,仓储管理企业还需要帮助货主或金融机构在公司平台上确认相关信息。例如,如果我说有10万吨货存放在某个仓库,仓储方不需要向全市场出具盖章证明,只需在指定的公司平台上,根据仓储合同确认我所提供的信息属实即可。所有这些工作将来都可能成为法律上的关键证据,无论是预防纠纷还是解决纠纷。

因此,为确保货权的清晰与安全,我们需要进行仓库登记、货登记以及仓单登记。同时,仓单生成平台和仓储管理企业还需在平台上进行必要的确认工作(即三登记两确认)。

在推动电子货权的过程中,过去的三年里,我们与众多机构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仓库的评级,主要考量其规模、安全等级、控货能力,以及数字化程度等因素。评级过程中涉及众多细分评分点,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对于仓储企业,我们关注其信用状况、监管水平,包括监管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同时,内部专业培训也是重要考量之一,因为员工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此外,仓储企业的技术手段和数字化程度也是评级的关键指标。

在现代业务中,技术平台的作用不可或缺。这些平台可能用于技术供货、仓单运营或确权服务。金融机构在准入这些平台时,我们会关注确权过程的完整性、流程的标准化,以及市场对该平台的认可程度。在同一品类市场中,存在众多技术公司,我们会协助金融公司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选择的合作伙伴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信誉。

最终,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关键在于其在系统中的完整执行。完成这些目录后,还需提供全流程的确权服务。在此,我重点介绍确权服务涉及的核心工作。这些工作可进一步细分为具体场景和业务类型,我们已在国企培训中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供了确保货权的策略。从法律分析和实际操作层面,我们已具备标准的解决方案。

一旦在特定登记平台上完成登记,这份电子货权即有效成立。我们称之为“货权”,是因为尽管法律赋予其法律文书的地位,但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所有工作均实现电子化留痕,使其充分发挥了法律文书的作用。因此,我们称之为“电子货权”。

四、电子货权凭证的实践——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电子仓单案例

截至目前,我们的合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果。全国范围内,我们认可的能为电子货权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已超过10家,参与服务的仓储管理企业数量更是高达300家以上,已登记的公司仓库数量更是突破6000大关。同时,我们与近30家仓单运营平台或确权服务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市场上最标准的电子货权凭证运营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此,我特别请他们的相关负责人与领导沟通,完成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这家企业较为特殊,专注于棉花业务。棉花在我国属于战略物资,且中国95%的棉花都种植在新疆,因此相关信息管理尤为严格。

在中国,许多人都听说过“标准仓单”这个名字。但究竟何为“标准仓单”呢?在2020年《期货与衍生品法》出台之前,关于标准仓单的定义并不明确。那时,它更多被大型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银行,在其内部风控管理规则中提及。这些机构往往将期货仓单视作标准仓单,而将所有非期货仓单归为非标仓单。这种说法虽属约定俗成,但直到2020年《期货与衍生品法》的颁布,标准仓单才有了明确的法律定义:它是指在期货交易所注册并登记的期货仓单。换言之,只要不是在期货交易所注册并登记的仓单,便不能称为标准仓单。

这里有两点可能不为大众所知:期货仓单与普通仓单在法律上的作用并无差异。无论是期货仓单还是现货仓单,在面对同一批货物时,并无谁在法律上更具优先权。然而,为何大家如此迷信期货仓单呢?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司法解释:期货交易所需对其注册并登记的仓单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只要你持有期货交易所的标准仓单,交易所便有责任和义务向你交付与仓单上标注的同等品质、同等数量的货物。至于所交付的货物是否原为仓单所对应的特定仓库中的特定货物,并不关键。重要的是,持有期货交易所的仓单,你便能确保获得相应货物。这也是许多人愿意选择期货交易所仓单进行业务的原因,因为它提供了货物交付的保障。而这种保障,并非单纯来自法律,更多的是期货交易所自身的信用担保。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前些年佛山铝锭仓单融资爆雷案里是有期货交割库,也就是说期货仓单本质上并不比现货仓单更安全,只是因为有人给兜底,所以从你做业务的角度上来说你更安全。但实际上在中国是有一份现货仓单比期货仓单更安全,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电子仓单。

这家机构自199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以来,历经25年的稳健运营,已构建起一个覆盖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在此过程中,它展现出了其他行业难以比拟的独特优势:作为国家棉花的国储棉处置平台,以及新疆棉花补贴的发放机构,它在业内享有极高的声誉。

该机构主要承担四大职责:首先,作为监管和物流服务平台,它确保了棉花交易的规范与透明;其次,作为数据和物流的服务平台,它为市场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再者,它的交易功能仅限于信息撮合,不涉及资金清结算,确保了交易的公正性;最后,它还为平台上的所有参与方提供金融服务支持,进一步促进了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去年年底,该机构已助力市场实现棉花的高效流转,其中95%的棉花均通过其平台流向内地。其电子仓单系统尤为出色,从棉花田开始便进行数字化管理,每一块棉田、每一位承保人、每一次种植流转,以及棉花从纸棉到皮棉、再到打包的全过程,均得到了全棉的数字化追踪。这种全程数字化留痕的方式,确保了每一份在全棉市场流通的仓单都能精确对应到具体仓库中的特定棉花包,实现了电子货权的精准流转。

全棉因其卓越的数字化效果,在业内树立了多个典范。我为大家分享两个案例。首先,在2020年之前,全棉主要向棉花贸易商提供金融服务。持有全棉仓单的贸易商,在平台上无论是采购还是销售,都能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每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都会在全棉平台上进行额度投票,共同决定200亿的授信额度分配。各家银行会报出自己能够提供的额度大小以及愿意降低的利率水平。

从2022年开始,全棉更是在新疆实施了新的举措。之前,全棉的金融服务主要覆盖棉花市场的产业链,但并未直接触及棉农。随着全棉数字体系的全面打通,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针对棉农的金融服务也得以引入。这一变革使得新疆本地金融机构对棉农的金融服务几乎全部被替代。首先,融资成本从原先的8%-10%大幅降至3%-5%;其次,贷款方式也由原先的全额固定期限转变为随借随还。这些变化使得新疆的棉农能够更方便地通过全棉平台享受到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提供的金融支持。

我之所以举这个案例,是想强调存货融资或仓单融资的三大核心解决方案:选择优质的仓储管理企业,运用有效的控货手段,以及全流程的货权管理。

在物的信用体系中,仓储管理企业的选择至关重要;同时,确保对货物的控制权,是保障融资安全的关键;而货权管理,则需要我们自身制定详尽的解决方案,确保货物的归属清晰无误。最后,通过平台登记,确保各项权益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目前,我们观察到,完整执行这三项工作的机构,在涉及诉讼时,都能有效维护货物的处置权。

*以上内容根据万联网主办的“2024第十一届产业数字化与供应链金融创新论坛”嘉宾现场演讲的速记整理而来,未经嘉宾审阅,仅供行业人士参阅。

货权管理SOP基本框架包含货物特定化执行规则、货物交付与验收标准流程、在库阶段货权管理要求、合约条款与单证格式要求、数据与证据管理、权属登记公示机制等。在同类型业务场景内,有完善的货权管理SOP,既能确保货权管理执行的有效性,还能借助市场中标准化服务来进一步降低货权管理的成本。

不同的业务场景都有不同的SOP。常见的业务场景如:库内货转、厂家直发、第三方委托加工、委托第三方进行对货物的保管监管等。

这些业务场景的具体操作要点、方法、案例等将在万联网于4月12日、13日在南京举办的第三期“供应链公司合规应对与增量转型实战培训”中详细展开。报告的核心编写团队及中仓登副总裁邓洁女士亲自现身授课,有需要请扫描下图中二维码报名哦~

万联供应链新质发展智库希望通过系列专题报告、体系化的培训、生态内顶尖资源的协同以及综合的一站式的服务有效地助力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在合规且安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顺利开展业务、创造价值,为供应链新质发展创造更多的新标杆、新增长。

来源:万联网

关注万联网公众号
在线留言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
的供应链金融创投资讯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