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江西省工信厅,从金融供给、产业需求两端发力,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租赁、担保等20余家金融机构,赴11个设区市的产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金融需求,制定了金融支持“1269”行动计划的“1+12”政策举措,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
12月27日,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同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若干措施》包括一个总体的政策措施和12个“一链一策”专项举措,引金融“活水”加速流向制造业。总体政策措施从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积极推出地方创新性举措、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的维度,综合应用投、贷、债、租、证、基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强对“1269”行动计划的支持,共五个部分、20条措施。
“一链一策”专项举措按照“以需定供、以产定投、投贷联动、精准高效”的原则,针对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分别明确了金融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集群、重点子产业链,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角度,提出了金融支持的具体方式、特色工具和服务举措。各个专项举措顺应产业演进和发展规律,结合各产业链资金需求特点,鼓励引导各地、各金融机构推出特色化、差异化政策举措和专属性金融产品,以此来大力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着力增加信贷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两个不低于”(即: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以及先进制造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和三年新增制造业贷款3000亿元目标;要求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差别化容忍度标准,出台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项目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支持;提升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池质押融资、“政采贷”等产品应用;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引导供应链金融企业参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在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加大小微企业续贷及资金过桥的支持力度,支持国有资本出资设立准公益性转贷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上线“赣金普惠”4.0版,完善线上融资对接功能,推进“流水贷”“技术流”等大数据纯信用贷款应用;拓宽知识产权、仓单、存货、订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范围,开发批量化融资产品,满足企业的快捷融资需求;实施金融保链强链行动,“一群一策”“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贯彻落实产业升级战略,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江西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工作;通过省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撬动10亿元供应链专项融资,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全文如下:
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赣府字〔2023〕40号)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质效,助力建设具有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着力增加信贷供给
(一)保持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先进制造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争取三年新增制造业贷款3000亿元以上。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推动我省更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入选国家名单。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制造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二)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好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以结构带动总量增长。银行机构要优化内部资源和业务流程,统筹做好客户对接、项目储备、利率优惠贷款报账等工作,将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园区、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贷款优先予以再贷款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三)优化制造业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项目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支持,加大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高端产品研发等项目信贷支持,合理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出台江西省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金融支持政策。发挥融资租赁作用,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资产、实施设备更新升级。(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提升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服务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池质押融资、“政采贷”等产品应用。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奖励试点,引导供应链金融企业参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六)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完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等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推动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力争三年新增制造业上市公司15家以上。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七)推动“链主+基金”工作模式。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机制,通过链主牵引、资本带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能级。发起设立江西省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氟硅等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联系,争取国家大基金投资。(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国资委、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八)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产业园区及企业发行双创债等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园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九)注重用好期货工具。引导期货机构精准对接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帮助制造业企业构建风险管理框架,满足企业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需求。支持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上市公司等,积极利用期货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科学运用“保险+期货”、场外期权等期货及衍生品工具规避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申请成为商品期货交割仓(厂)库,申请注册交割品牌,提升期货服务制造业的质效和深度。(责任单位: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
三、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功能
(十)强化产业链风险保障。引导保险机构提升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水平,增加仓单财产保险、营业中断险等具备行业特色的产业链金融险种供给,加大对知识产权、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投入的保障力度。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支持政策,强化科技领域风险保障,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
(十一)扩大保险资金运用。大力推进“险资入赣”工程,充分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债券、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证券机构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制造业领域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十二)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制造业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充分发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便利作用,促进境外项目投融资合作。(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四、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十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完善与LPR定价相适应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贷款实行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加大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严格规范融资各环节收费和管理,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清理各类涉企和个人违规收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四)发挥担保增信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探索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等“见单即保”,降低对反担保、抵押物要求。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支持国有资本出资设立准公益性转贷基金,依法开展转贷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十五)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上线“赣金普惠”4.0版,完善线上融资对接功能,强化制造业领域政务数据、金融数据、企业数据归集,提升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规模。支持金融机构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加强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推进“流水贷”“技术流”模式等大数据纯信用贷款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
(十六)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引导银行机构推进信贷审批透明化,建立限时办结机制,主动向客户公开审批进度。持续拓宽知识产权、仓单、存货、订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范围,开发线上、批量化融资产品,满足企业的快捷融资需求。聚焦产业园区综合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参与,为园区建设提供金融规划、投融资、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法律与财务等咨询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七)实施“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升级版。构建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相适应的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团工作职责和对口服务产业链分工,“一链一策”“一群一策”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五、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
(十八)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发布产融合作“白名单”,定期收集、梳理、协调解决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重大问题,增强金融精准服务效能。(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九)加强政策激励。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在推动金融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将支持制造业情况纳入江西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省财政厅)
(二十)加强督导落实。完善制造业贷款统计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链贷款统计监测通报机制,持续跟进金融服务情况,强化压力传导和工作督导。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抓好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相关工作,适时开展效果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来源: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等,万联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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