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1、 推动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科技公司的供应链平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2、 支持流通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银行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积极推动流通企业、政府采购系统、地方法人银行与中征平台开展系统对接,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多维信息支撑。
3、 加大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探索推动碳排放权、林权、排污权、仓单、畜禽活体等动产及权利抵质押融资创新业务登记。优化供应链金融监管机制,探索对供应链金融实施差异化监管。
全文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经贸〔2022〕59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四川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
(一)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面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非禁即入”。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深化数据要素创新应用。争取将成都市纳入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任务均涉及相关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做分工,下同。〕
(二)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提升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强化数据共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信互认、互通互用。将“食品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和“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持续实施“歇业登记”等新制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落实反不正当竞争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公平竞争评估。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指导站(联系点)、示范单位创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行业标准实施应用,开展国家级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商(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鼓励制定团体和企业标准,建立健全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完善多层次商贸网络。优化不同层级市场的空间分布和功能作用,推动形成以国家级市场为龙头、区域性市场为节点、县域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市场体系。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培育一批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开展城市商业提升行动,制定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各层级商圈错位发展。建设特色商贸强县(市、区)和现代商贸特色镇。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提升社区商圈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城市消费新地标和四川开放新名片。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商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厅〕
2.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行动,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全国试点。优化全省商品分拨配送整体布局,开展大型区域商品分拨配送中心试点,改造升级分拨中心、集散中心,形成辐射全省的商品分拨配送“骨架经络”。推动农商互联深度融合,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农村,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全面实施“金通工程”,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工程。建设中心镇(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点。探索建立集粮油交易、粮油信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粮食交易市场,培育大中城市农产品智能化批发市场。建设“川”字号特色农业供应链体系。打造川渝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盟。〔责任单位: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商贸流通业态创新升级。
1.发展电子商务。深化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培育电商产业供应链基地,实施川货电商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推进优质“川货”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营销。注重发挥大数据应用的支撑作用,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推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发展,持续激发线上消费热情。〔责任单位:商务厅〕
2.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开展数字商务赋能行动,支持发展数字新零售,鼓励引进品牌智能门店、无人服务门店等创新商业模式,增设电子橱窗、多语种人工智能购物伴侣等科技零售终端。支持大型商超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线上网络、线下门店资源融合发展。积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零售企业开设品牌首店、首发全球新品。支持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
(三)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企业。
1.做强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深入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支持力度,梯队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境外发债,加快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批发、零售等流通企业整合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协同的供应链协同平台。〔责任单位: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优区域特色商贸企业。举办中国(四川)熊猫购物节,扩大四川品牌影响力。开展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行动,实施四川老字号焕新计划,培育壮大老字号市场主体,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打造“川字号”亿件级农产品寄递项目集群,争创15个以上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中小微商贸企业。持续开展“服保贷”试点,帮助商贸流通领域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范围,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管控,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1.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经营,实现内外销转型。组织企业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东盟博览会等开放平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持续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度。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支持绿色装备、绿色技术走出去。〔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支持跨境电商保税进口、B2B(企业对企业)出口等模式发展,复制推广“前店后仓+快速配送”。加大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融合。推动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布局海外仓,建设海外仓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境外“代参展”模式。支持成都等口岸城市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建设物流枢纽网络。加快推进成都陆港型、遂宁陆港型、达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争取成都空港型、泸州港口型、攀枝花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积极加入国家物流枢纽联盟,创建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指导宜宾、内江、自贡、广元、南充、绵阳、乐山、凉山等市(州)打造区域物流枢纽。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申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建设省级现代物流业集聚区,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产业园、智慧物流技术创新试点、数字经济物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推进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取国家在成都、绵阳、达州布点。建设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骨干网,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网络高效衔接。围绕“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的产能和主产区网络分布,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改善消费末端冷链设施装备条件,支持建设冷链物流配送加工中心、中央厨房、移动冷藏装置等,打通生鲜农产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
1.发展高铁快运。研究布局成都、广元、绵阳等高铁货运物流基地,推进广元·川陕甘高铁货运物流基地、德阳蓉北高铁物流基地等建设,加快融入国家铁路(高铁)快运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中铁快运、顺丰、京东、邮政等大型物流企业联盟合作,打造高铁货运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智慧绿色物流发展。建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支持传统流通、物流企业采购、销售服务的数字化、在线化。优化车、船、仓等分散物流资源供需对接,发展网络货运等物流新业态。加快四川(西部)物流大数据中心、全球物贸服务网络平台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等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货运车辆与船舶、循环包装和生物降解包装材料的应用。推进物流园区低碳化建设。支持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逆向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鼓励采用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培育1—2家全国领先的大型物流企业,梯度培育5A级、规上和中小物流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发掘细分市场需求,做精做专做新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企业与能源、粮食、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紧密协作,提供国内国际采购、运输、仓储等规模化协同化服务。积极培育骨干龙头港航企业和具备全程“门到门”服务能力的跨境运输通道承运人,鼓励港口和航运、第三方物流企业组建专业化经营主体,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运输大通道运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
1.发展国际航空物流。优化国际航线网络,拓展与全球主要客货运枢纽航线高效衔接的洲际10小时、亚洲5小时航程圈,逐步开行全货机航线。支持成都加密“48+14+30”国际航空通道和重要航点航班频次,落实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鼓励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和航空货运转运(分拨)中心。支持成渝两地机场资源开放共享,统筹运力、整合航线,提升国际航空中转能力,共营卡车航班,互为异地货站,打造成渝航空战略联盟。〔责任单位: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民航西南管理局、四川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内陆国际联运通道。深化成渝中欧班列在统一品牌、定价机制、海外运营、市场资源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建设,推动集装箱中心站扩能改造,加快建设多式联运转换中心、海外站场(仓储)。提升成昆铁路通道运输效能,加快攀枝花物流枢纽建设,全面对接中老铁路,构建西北、西南通往中国—中南半岛陆路运输大通道。优化国际物流网络布局,稳定开行中老、中越铁路班列。开行成都等枢纽至北部湾港口高频次班列直达线,开通“广安—防城港”“泸州—钦州”“宜宾—钦州”等南向铁海联运班列,加快形成经北部湾港“多通道跨境、多口岸过境”的国际班列大通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水运和道路物流能力。加强沿长江综合交通走廊建设,提升长江干线川境段和主要支流航运能级。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组建长江上游港口联盟,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合作,促进港口码头管理运营一体化。加强跨境货物运输模式创新,稳定开行并拓展至东南亚、中亚、欧洲等地区国际道路货运直达班车,开展国际甩挂运输试点。建设跨境公路运输平台,培育“现代马帮”品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口岸服务效能。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广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便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保税仓库等开放平台。运用智能监管手段,简化业务流程,实现保税货物点对点直接流转。协调优化成渝地区口岸提效降费措施和便利通关模式,强化应用果园港、泸州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成都海关、省税务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应急物流体系。
1.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完善关键物流设施清单,布局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打造一批“平急两用”的应急物流基地。有序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物流设施设防标准,提升重大物流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发展快速通达、转运装卸技术装备,推广无人机(车)递送、城市地下物流配送等新模式。加强城乡末端通行管理,保障农产品及饲料、农资等运输通畅。强化应急物流体系对产业备份系统的支撑保障,提升产能储备投产转化、快速转运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应急物流组织水平。增强应急物流社会动员能力,完善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加强应急运力储备。提升货运航线、航班审批效率,加强应急物流航线航班地面服务保障。推动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化。加强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强化跨区域、跨领域应急物流协调组织,提升应急物流资源统筹调用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民航西南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构建综合交通立体网络。
1.加强骨干运输通道建设。全面建设成都—达州—万州铁路、西宁—成都铁路,加快推进成渝中线高铁、成渝铁路成都—隆昌段扩能改造、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线工程,规划建设南充—广安铁路、达州—万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争取将宜宾—西昌—攀枝花等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完善支线机场布局,建设乐山、阆中机场,加快广安、遂宁、雅安等机场前期工作。加快建设绵阳至九寨沟、青海久治至马尔康、宜宾新市至攀枝花、乐山至西昌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川主寺至汶川、西昌至香格里拉、康定至新都桥等高速公路。实施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等建设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构建“1+4+N”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强化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打造泸州—宜宾、万州—达州—开州、攀枝花、广元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培育南充—遂宁—广安、内江—自贡、绵阳、乐山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3.优化都市圈交通网络。推动成都都市圈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构建轨道交通一小时通勤圈。实施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工程,加快构建成都都市圈“3绕20射”高速公路主骨架网。推进天府大道北延线等项目建设,提升成德眉资相邻城市、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之间的路网通行效率。加快拥堵收费站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实施干线公路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路段升级改造,打通城市道路与区域公路衔接瓶颈。加快普通国省道待贯通路段建设。推进川渝毗邻地区路网缝合。建设4000公里产业路、旅游路,提高农村主要经济节点连接道路的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二)提高交通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
1.发展多式联运。优化多式联运枢纽节点与干线运输通道、主要货源集聚地的快速联接,着力破解多式联运换装环节等瓶颈制约。制定多式联运运营服务规范,建立全程统一费率的多式联运结算机制。加强企业间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加快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电子化统一单证,创新“一单到底”“一票结算”服务方式。推进“空中+陆上”丝绸之路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项目、中国西部汽车物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争取新增2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以多式联运产品开发为纽带的跨运输方式经营合作,力争打造1—2家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货运组织模式。加快“公转水”“公转铁”,减少公路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比重。完善干支航线畅通体系,建设以泸州、宜宾、乐山、广元、南充、广安为主要节点的长江水运物流网络和内河港口。发展中长途大宗货物水运航班,推进宜宾、泸州合江水路货运干支水水中转基地建设,加密开行嘉陵江集装箱班轮、长江直航快班。大力发展集装箱共享、滚装运输等集约化组织模式。推广应用高速货运动车组和快捷货运列车。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运输装备应用,加快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推动货运车辆标准化车型更新改造和运输船舶标准统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低碳化发展。
1.加快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依托成渝、遂渝高速扩容工程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智慧高速通道,在成宜、峨汉等高速探索开展车路协同等场景应用,在成绵高速开展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高速公路建设试点,探索开展货运车辆编队自动驾驶。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网络,推进视频、气象、事件监测信息的联网汇聚。开展省内高等级航道网数字航道建设,升级完善嘉陵江、岷江、金沙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基站。建设多梯级枢纽船闸联合智能调度系统,提升船闸通过效率。实施泸州港、宜宾港集装箱码头、堆场库场改造,实现港口生产作业数字化。更新船舶北斗三号终端,实现北斗定位导航及短报文在船舶监管、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在重货车辆监管领域推广应用北斗定位、主动安全防御系统。〔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2.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客货车辆、船舶、装卸转运设施电气化,推进装备“油转电”。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施工机械电动化,推动建设“旧转新”。〔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五、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
1.加强国内支付保障。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清算系统运维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连续性水平;强化支付清算规则管理,净化支付清算秩序。推广“手机号码支付”业务,重点打造一批涉农场景示范村(点)。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鼓励金融机构自主降费。〔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
2.建设跨境支付体系。聚焦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境外承包工程、国际班列等重点领域,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推动银行机构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拓展清算渠道。建立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工作机制。指导外贸企业制定针对性避险方案,提升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鼓励对履约避险产品不收担保费和保证金、给予定额或比例补贴。利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提高服务企业效率。在成都市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流通金融服务。加强“银政企”合作,深化“银税互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服务,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现代流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流通领域货物运输等保险服务,扩大安全责任保险等险种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加强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保险等金融产品供给和理赔服务。持续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银保监局、人行成都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科技公司的供应链平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支持流通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银行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融资。积极推动流通企业、政府采购系统、地方法人银行与中征平台开展系统对接,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多维信息支撑。加大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探索推动碳排放权、林权、排污权、仓单、畜禽活体等动产及权利抵质押融资创新业务登记。优化供应链金融监管机制,探索对供应链金融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
六、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
1.加强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农(副)产品、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溯源系统,进行产地、流通、售卖全流程监管。制订重要产品溯源标准,健全追溯数据信息,加强追溯数据安全保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建设“智慧市场”,推动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数据接入国家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成都市开展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追溯系统应用。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鼓励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中的应用价值。〔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备案和证明事项等环节,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推动省级行业部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联通。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加强对承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支持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跨部门监管制度,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信用监管,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确保做到“一企一档”。〔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机制,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严格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共享和发布,规范失信约束措施,防止信用泛化滥用。〔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保障
(一)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流通领域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新增仓储物流用地。对纳入国家、省规划的重点流通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障。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流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人才培养。面向商贸流通企业和产业链相应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按照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促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推动校企合作、行校合作,开展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推进培训与职业技能评价有机衔接。采取工学交替、开设订单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方式,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流通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实施举措,有序推动方案任务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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